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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律师和专职律师的区别

发表时间:2024-07-20 07:53:24 来源:网友投稿

专职律师是指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而兼职律师是指具备律师资格证,不脱离本职工作兼职从事律师执业的人员。专职律师是指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后,领取专职律师执业证、专门从事律师工作的人员。专职律师都必须在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范围包括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诉讼业务,也包括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等非诉业务。兼职律师是指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不脱离本职工作兼职从事律师执业的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七条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三)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四)住所证明;(五)资产证明。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合伙协议。第十八条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第十五条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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