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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兼容是指( )。

发表时间:2024-07-22 15:35:42 来源:网友投稿

土地使用兼容是指( )。

A 、对建设用地的建设内容、位置、面积和边界范围等方面作出的规定

B 、确定地块主导用地属性,在其中规定可以兼容、有条件兼容、不允许兼容的设施类型

C 、为了保证良好的城市环境质量,对建设用地能够容纳的建设量和人口聚集量作出的规定

D 、对地块主要使用功能和属性的控制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本题涉及的考点是土地使用兼容的概念。土地使用兼容是确定地块主导用地属性,在其中规定可以兼容、有条件兼容、不允许兼容的设施类型。

地块用地性质作兼容调整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兼容性包括两方面涵义:其一是指不同土地使用性质在同一土地中共处的可能性,即表现为同一块城市土地上多种性质综合使用的允许与否,反映不同土地使用性质之间亲和与矛盾的程度。其二是指同一土地,使用性质的多种选择与置换的可能性。表现为土地使用性质的“弹性”、“灵活性”与“适建性”。主要反映该用地周边环境对于该地块使用性质的约束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用地兼容性如何理解

土地使用兼容多种用地性质在地块内混合布置,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有些使用性质可以混合,而有些则不适宜混合布置。例: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相邻会带来污染和 噪音大型的市政设施和其他用地混合布置时会有辐射或者布线的问题土地使用性质的兼容主要由用地的适建表来反映国内土地使用兼容的规定(一)土地使用兼容表控制为了使控制性详细规划既有“弹性”,又不失去控制作用,各地拟定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使用性质兼容表。用地性质的确定要有一定的弹性余地,要制定土地相容规划。所谓“相容”,是指某一类性质的用地内允许建、不许建或经过某规划部门批准后许建的建筑项目。(二)土地使用兼容的原则(1)促进相关功能建筑的集中布置;(2)提高土地经济效益;(3)减少环境干扰;(4)确保非营利性设施、市政设施用地不被占用;(5)保持土地使用的有限灵活性,允许部分建筑、设施混合布置:(6)土地使用兼容应注意到其宽容度和灵活性以提高应变能力,同时又不和总体规划相违背。就具体分类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具体对待,不强求一律在做规划设计的时候,不是有个适度原则,用地要留有一部分的余地,所以不是百分之百

陕西土地兼容性原则

土地使用兼容性

经济学术语

用地使用兼容是确定地块主导用地属性,在其中规定可以兼容、有条件兼容、不允许兼容的设施类型。一般通过用地与建筑兼容表实施控制。

定义

土地使用兼容性包括两方面涵义:

其一是指不同土地使用性质在同一土地中共处的可能性,即表现为同一块城市土地上多种性质综合使用的允许与否,反映不同土地使用性质之间亲和与矛盾的程度。就这个意义而言,也可以 用'土地使用相容性'来替换;

其二是指同一土地,使用性质的多种选择与置换的可能性。表现为土地使用性质的'弹性'、'灵活性'与'适建性',主要反映该用地周边环境对于该地块使用性质的约束关系。即建设的可能性和选择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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