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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文件档案的更改涉及审批程序的,由( )执行。

发表时间:2024-07-22 15:38:47 来源:网友投稿

监理文件档案的更改涉及审批程序的,由( )执行。

A 、总监理工程师

B 、建设单位负责人

C 、原审批责任人

D 、原审批单位负责人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建筑工程资料的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是指监理工程师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其进行监理工作期间,对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与监理相关的文档进行收集积累、加工整理、组卷归档和检索利用等进行的一系列工作。

建立文件资料管理的对象是监理文件资料,它们是工程建设监理信息的主要载体之一。建设工程监理文件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文件资料的收发与登录,监理文件资料的传阅与发文,监理文件资料的分类存放,监理文件资料的借阅、更改与作废、 1.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应在签订监理合同、收到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文件一个月内,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完成,并必须经过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核批准。该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经监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在监理交底会前报送建设单位。监理规划的内容应有针对性,做到控制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有效、工作程序合理、工作制度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对监理工作确实有指导作用。并应有时效性,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根据情况的变化做出必要的调整和修改,并在经原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送建设单位。

《监理规划》的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特征(如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工程特点等),工程相关单位名录(如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等),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监理范围和目标,工程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控制,旁站监理方案,合同及其他事项的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职责分工,项目监理部资源配置一览表,监理工作的程序、工作方法、措施、管理制度等。

2.监理实施细则

对于技术比较复杂、专业性有较强的工程建设项目,还应有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监理实施细则》必须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结合施工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具体、详尽,具有可操作性。《监理实施细则》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完善,并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

《监理实施细则》(表B1-02)包括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等。

3.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一般可根据工程建设规模的大小来决定汇总内容的详细程度。具体如下:

1.工程概况

2.当月工程的形象进度

3.工程进度

4.工程质量与安全

5.工程质量与工程款支付

6.合同及其他事项的处理情况

7.当月的监理工作小结

4.监理会议纪要

监理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部根据会议记录整理,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审阅,应经过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再发至有关参建各方,并应做好签收手续。

监理例会是参见各方为了相互的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处理、研究解决各自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的方方面面问题的一种主要协调方式。其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部根据会议记录整理,内容主要包括:

1.例会的地点与时间

2.会议主持人

3.与会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

4.例会的主要内容、决议事项,及其负责落实的单位、负责人与时限要求

5.其他事项

5.监理工作日志

《监理工作日志》以项目监理工作为记载对象,自该项目监理工作开始起至该项目监理工作结束止,应由专人负责逐日如实记载。

主要记录:

1.每日人员、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变化情况

2.每日施工的具体部位、工序的质量、进度情况,材料的使用情况,抽检、复检情况,施工程序执行情况,人员、设备的安排情况等。

3.对与发生的施工问题,当时是否要求施工单位及时纠正,是否发了监理通知单。

4.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监理人员的答复等

5.每日的施工进度执行情况,索赔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6.记录发生争议时的各方的相同和不同意见以及协调情况。

7.每日天气和温度情况,天气和温度对工序质量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情况。

6.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工作总结可分为专题总结、阶段总结和竣工总结。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监理工作竣工总结。是否写专题总结、阶段总结可视情况而定。

《监理工作总结》的内容更包括工程概况,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监理合同履行情况,监理工作成效,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和建议,必要时还可以附上工程照片或录像等。

《监理工作总结》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并批准,然后报送建设单位和本监理单位。

7.工程技术文件报审

施工单位编写的工程技术文件,须经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审批后,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填写审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结论。

8.分包单位资质报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选择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9.监理通知

当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时,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

10.监理通知回复单

施工单位在接到《监理通知》之后,根据通知中提到的问题,,认真分析,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并把整改结果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经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部盖章后,报项目监理部复查。

11.工作联系单

《工作联系单》用于工程有关各方之间的传递意见、决定、通知、要求等信息。

12.工程变更单

《工程变更单》用于工程变更。工程一旦变更,往往会增加或减少费用,此时应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变更单》,报给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进行审核,并与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协商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建设单位批准。当工程变更与设计有关时,尚需设计代表签字。

13.竣工移交证书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签署《竣工移交证书》,并加盖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公章。 一.施工测量放线报验

1.施工单位应将施工测量方案,红线桩的校核成果,水准点的引测结果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并附上《工程定位测量记录》报项目监理部查验。

2.施工单位在施工场地设置平面坐标控制网(或控制导线)及高程控制网后,也应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报项目部查验。

3.对施工轴线控制桩的位置,各楼层墙轴线、柱轴线、边线、门窗洞口位置线、水平控制线、轴线竖向投测控制线等放线结果,施工单位也应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并附《楼层放线记录》报项目监理部查验。

4.沉降观测报验

《沉降观测记录》也应采用《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报项目监理部查验。

二.工程物资进场报验

工程物资进场后,施工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对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查,合格后填写《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并附出场质量证明文件、、进场复试报告、商检证等相关资料,报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

三、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报验

单位工程完成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经过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报验表》,并附《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和相关附件,报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验收并签署意见。

四、监理抽检

当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巡视检查或对质量有怀疑进行抽检时,填写《监理抽检记录》。

《监理抽检记录》由监理工程师负责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审定。若是需要发生费用的检查,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

五、不合格项处置

监理工程师在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中,针对不合格的工程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监督施工单位整改。

签发人为发现问题的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验收人应是签发人或总监理工程师。

六、旁站监理

监理人员在实施旁站监理时填写《旁站监理记录》,并由旁站监理人员及施工单位现场专职质检员会签。

七、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于验收报验

施工单位在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预验收条件后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相应的竣工资料报项目监理部,申请工程竣工预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项目监理部人员与施工单位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共同对工程进行竣工预验收。对于存在的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八、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

(1)每个单位工程都应该按照有关规定,设定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见证人员应由该工程的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具备岗位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由该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填写《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送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和检测试验单位备案。

(2)单位工程施工前,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试验计划编制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内容包括施工单位工程应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项目,取样的原则与方式,应做的试验,检测总数及见证试验,检测次数等。

九、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包括工程概况、施工单位基本情况、主要采取的施工方法,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及各分部的质量状况,施工中发生过的质量事故和主要质量问题及原因分析和处理结果;对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估意见。

评估报告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十、质量事故处理资料

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质量事故处理资料》书面报告有关部门。 一、工程开/复工报审表

(1)当现场具备开工条件且已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工程开/复工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建设单位。

(2)无论由何方原因造成的工程暂停,在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工程开/复工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建设单位。

二、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及时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年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并及时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审批后报建设单位。

三、( )月工、料、机动态表

施工单位每月25日前,报《( )月工、料、机动态表》;主要施工设备进场调试合格后开始使用前也应填写本表报项目监理部。塔吊、外用电梯等的安全资料及计量设备检定资料作为本表的附表,监理单位留存备案。

四、工程延期报审表

工程发生延期事件时,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工程延期报审表》,在项目监理部最终评估出延期天数并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才给予批复。

五、工程暂停令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按合同规定签发《工程暂停令》 1. 工程进度(结算)款报审表

2. 工程变更费用报审

3. 费用索赔报审

4. 临时签证报审

5. 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建设工程监理

监理的方法:

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方法是由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构成的有机的方法体系。

(1)目标规划

目标规划是指围绕工程项目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进行研究确定、分解综合、计划安排、制定措施等项工作的集合。目标规划是目标控制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做好目标规划工作才能有效地实施目标控制。

工程项目目标规划过程是一个由粗而细的过程。它随着工程的进展,分阶段地根据可能获得的工程信息对前一阶段的规划进行细化、补充和修正,它和目标控制之间是一种交替出现的循环链式关系。

(2)动态控制

动态控制是在完成工程项目过程中,通过对过程、目标和活动的动态跟踪,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工程信息,定期地将实际目标值与计划目标值进行对比,如果发现或预测实际目标偏离计划目标,就采取措施加以纠正,以保证计划总目标的实现。

动态控制贯穿于整个监理过程中,与工程项目的动态性相一致。工程在不同的阶段进行,控制就要在不同的阶段开展工程在不同的空间展开,控制就要针对不同的空间来实施计划伴随着工程的变化而调整,控制就要不断地适应计划的调整随着工程的内部因素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控制者就要不断地改变控制措施。监理工程只有把握工程项目的动态性,才能做好目标的动态控制工作。

(3)组织协调

协调就是连接、联合、调和所有的活动及力量。组织协调就是把监理组织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和处理,对所有的活动及力量进行连接、联合、调和的工作。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不断进行组织协调,它是实现项目目标不可缺少的方法和手段。

组织协调的内容很多,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

1)人际关系的协调。包括监理组织内部的人际关系、项目组织与本公司的人际关系、监理组织与关联单位的人际关系。主要解决人员和人员之间在工作中的联系和矛盾。

2)组织关系的协调。主要解决监理组织内部的分工与配合问题。

3)供求关系的协调。包括监理实施中所需人力、资金、设备、材料、技术、信息等供给,主要解决供求平衡问题。

4)配合关系的协调。包括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以及与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科学研究、工程毗邻单位之间的协调。主要解决配合中的同心协力问题。

5)约束关系的协调。主要是了解和遵守国家及地方政策、法规、制度方面的制约,求得执法部门的指导和许可。

(4)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是指监理人员对所需要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处理、存储、传递、应用等一系列工作的总和。信息是控制的基础,没有信息监理工程师就不能实施目标控制。监理工程师在开展监理工作时要不断地预测或发现问题,要不断地进行规划、决策、执行和检查,而做好这每一项工作都离不开相应的信息。

在工程项目控制信息系统中的信息资料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项目设计阶段所拥有的原始信息资料第二类是运行过程反馈的实际信息资料第三类是对上述两种信息资料加工处理而形成的比较资料。为了获得全面、准确、及时的工程信息,需要组成专门机构,确定专门的人员从事这项工作。

监理工程师进行信息管理的基础工作是设计一个以监理为中心的信息流结构确定信息目录和编码建立信息管理制度等。

(5)合同管理

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主要是根据监理合同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双方争议进行调解和处理,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合同管理对于监理单位完成监理任务是必不可少的。工程合同对参与建设项目的各方建设行为起到控制作用,同时又具体指导工程如何操作完成。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合同管理起着控制整个项目实施的作用。

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应主要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协助业主签订有利于目标控制的工程建设合同对签订合同进行系统分析建立合同目录、编码和档案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检查做好防止索赔和处理索赔工作。

监理的程序: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程序

(一)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性质、业主对监理的要求,委派称职的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是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他对内向监理单位负责,对外向业主负责。

监理机构的人员构成是监理投标书中的重要内容,是业主在评标过程中认可的,总监 理工程师在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时,应根据监理大纲内容和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内容组建,并在监理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执行中进行及时的调整。

(二)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是开展工程监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其内容将在第六章介绍。

(三)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有关内容将在第六章介绍。

(四)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的规范化体现在:

(1)工作的时序性。这是指监理的各项工作都应按一定的逻辑顺序先后展开,

(2)职责分工的严密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是由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专家群体共同来完成的,他们之间严密的职责分工是协调进行监理工作的前提和实现监理目标的重要保证。

(3)工作目标的确定性。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每一项监理工作的具体目标都应是确定的,完成的时间也应有时限规定,从而能通过报表资料对监理工作及其效果进行检查和考核。

(五)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

建设工程施工完成以后,监理单位应在正式验交前组织竣工预验收,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提出整改要求。监理单位应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监理单位意见。

(六)向业主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贵料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完成后,监理单位向业主提交的监理档案资料应在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如在合同中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监理单位一般应提交: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资料等档案资料。

(七)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工作完成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从两方面进行监理工作总结。其一是向业主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委托监理合同履行情况概述,监理任务或监理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由业主提供的供监理活动使用的办公用房、车辆、试验设施等的清单,表明监理工作终结的说明等。其二是向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

(1)监理工作的经验,可以是采用某种监理技术、方法的经验,也可以是采用某种经济措施、组织措施的经验,以及委托监理合同执行方面的经验或如何处理好与业主、承包单位关系的经验等;(2)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建议。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原则

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时,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同配合,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为此必须坚持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业主与承建单位虽然都是独立运行的经济主体,但他们追求的经济目标有差异,监理工程师应在按合同约定的权、责、利关系的基础上,协调双方的一致性。只有按合同的约定建成工程,业主才能实现投资的目的,承建单位也才能实现自己生产的产品的价值,取得工程款和实现盈利。

2.权责一致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承担的职责应与业主授予的权限相一致。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职权,依赖于业主的授权。这种权力的授予,除体现在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之中,而且还应作为业主与承建单位之间建设工程合同的合同条件。因此监理工程师在明确业主提出的监理目标和监理工作内容要求后,应与业主协商,明确相应的授权,达成共识后明确反映在委托监理合同中及建设工程合同中。据此监理工程师才能开展监理活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承担合同中确定的监理方向业主方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在委托监理合同实施中,监理单位应给总监理工程师充分授权,体现权责一致的原则。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

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全部工作的负责人。要建立和健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就要明确权、责、利关系,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具有科学的运行制度、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形成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高效能的决策指挥体系。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内涵包括:

(1)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责任主体。责任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核心,它构成了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压力与动力,也是确定总监理工程师权力和利益的依据。所以总监理工程师应是向业主和监理单位所负责任的承担者。

(2)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权力主体。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责任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全面领导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组织实施监理活动,对监理工作总结、监督、评价。

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

严格监理就是各级监理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合同控制建设工程的目标,依照既定的程序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对承建单位进行严格监理。

监理工程师还应为业主提供热情的服务,“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由于业主一般不熟悉建设工程管理与技术业务,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多方位、多层次地为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但是不能因此而一味向各承建单位转嫁风险,从而损害承建单位的正当经济利益。

5.综合效益的原则

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既要考虑业主的经济效益,也必须考虑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 机统一。建设工程监理活动虽经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才得以进行,但监理工程师应首先严格遵守国家的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标准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感,既对业主负责,谋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又要对国家和社会负责,取得最佳的综合效益。只有在符合宏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条件下,业主投资项目的微观经济效益才能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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