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时可以去物业查房东吗
租房时可以去物业查房东。租户在租房的时候,要核实房屋信息是否与房东所说的一致的话,是可以去小区物业那里询问和查验房屋产权以及房东的信息的,这样做能避免上当受骗。
租房时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
1、租房最主要的就是安全性,一个人出门在外,这点非常重要,要确认自己的租房环境是否安全,我们可以看看租房附近的治安状况怎么样,脏乱差的地方千万不要选择,安全设施不行很危险,对身体也不太好。
2、如果是房主出租的,要仔细审查房主的身份,要求房主出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等,因为有很多骗子会用假身份证来行骗,除此,还要要求房主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使用权证,证明这个房子是归自己所有而且可被出租,属于合法出租。
3、租的房子一定要距离自己的公司不能太远,全是地铁路线的可以稍微远一点,因为地铁不存在晚点问题,如果上班有公交路线的话,最好租近一点,不然碰上个下雨堵车的话,可能会迟到,而且租得太远,每天上下班也会很累,这没必要,而且白白浪费时间,建议最远不能超过1.5个小时。
租房合同签订须知
1、一切以书面为准,口头承诺视为无效。
在确认房产安全后,后期能否住得舒适安心,关键就在于租赁合同的签订。一些房东在看房期间表现得十分耐心和热情,并满口答应家具家电一应配齐并保证使用。许多租户在签订合同时被房东的热情所麻痹,没有将房东的口头承诺写进合同。在合同签订后,房东往往一口咬定,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不承认不履行之前口头承诺的种种,此时租户也只能吃哑巴亏。
2、长租短租要写明,转租协议可事先约定。
目前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签,不过租户的实际租期却有长有短,并不固定。如果是长于一年的,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提前1至2个月与房东预约,签订续签合同。如果实际租期不满一年,房东却要求签一年的,租户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签订一个转租协议,与房东或者经纪公司约定届时转租的相关事项。
3、明确房租和水电煤气费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
租房的费用一般包括房租、水电煤气等费用。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这些费用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就尤为关键。目前房租的支付方式有押二付三、押一付一年、押一付三等方式,使用比较普遍。业主及客户都相对认可的方式是押一付三。
4、签订租房合同时一定要把双方的权责分清。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主要项目有:房租、水电费、煤气费、网费、电话费、有限电视费等如何缴纳,每个月什么时候缴纳房租,以防未及时打款产生不必要的难缠的催款动作。房屋设施:如果非人为损坏该由谁负责维修;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
如果房子没有交物业费可以查到房东电话吗
如果房子没有交物业费是可以查到房东电话的。
查到房东的联系方式,具体方法有三。
1、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查询房屋所在地址的产权人,这个是权威准确的查法
2、简便些,也可以通过电信、自来水、管道煤气、供电局查。报门牌号投诉上个月的费用计算错误留你自己的电话,理论上他们会答复你并告诉你没有算错,沟通的过程中了解下户主的姓名不是难事。但是如果这个房子经过转手而上述电信等等没有办过户,或者起始办理电信等就不是用房东的名字的话,那就不准。
3、去小区传达室问。传达室也很有可能知道房东情况。
“物业”一词译自英语property或estate,由香港传入沿海、内地,其含义为财产、资产、地产、房地产、产业等。该词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国内,现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概念,即: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物业可大可小,一个单元住宅可以是物业,一座大厦也可以作为一项物业,同一建筑物还可按权属的不同分割为若干物业。物业含有多种业态,如:办公楼宇、商业大厦、住宅小区、别墅、工业园区、酒店、厂房仓库等多种物业形式。
租房时如何确定对方是不是房东?
租房可以直接询问对方,并要求对方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等相关证件来证明房屋的产权,对方不愿意提供的也可以向该小区的物业部门查验咨询。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关证件为例,可以在签订租房合同签和出租人沟通,要求其提供房产证或复印件,然后和出租人的信息进行核对。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小区物业管理可以知道房主的身份信息吗?
是的理论上来说物业有权利和义务来知悉住户信息!
但实际情况中,住户信息多是参差不齐。
另外和大家普及一个知识,就是所谓业主私人资料,被物业公司变卖一事。
其实这只是人们的不了解和个人理解而已,真正的第一手资料,其实早在FGJ时,就已经流出去了!后面第二手资料,就是人们熟悉的开发商营销部门,第三个才有可能是物业公司。
但是这个时候,对于有需求资料的人员来说已经有些晚和价值不高了(例如装修公司、家具公司等)!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模式有两种,一种叫“酬金制”,一种叫“包干制”。包干制是定好物业费以后物业公司收取每平米固定的物业费,自负盈亏。成本省下来了,有结余了就进了自己腰包。一般小公司是这种收费模式。大公司往往采用“酬金制”,就是不管业主有多少拒交物业费的,定好无而非价格以后我就按照收上来的钱提供服务,并从收上来的钱中抽取一定比例的利润,这种利润称之为“酬金”,一般酬金的比例在5%~10%左右。
另外物业公司现在大多已经被压得的不行了。因为物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成本中人工成本至少占了总成本的60%~70%左右,再加上逐年不断攀升的人均最低工资,现在物业企业如果不自己想办法赚钱的话基本上都是亏钱的。当然作为房地产产业链的末端,地产公司是不会让自己的物业公司亏钱的,所以大多采用补贴物业公司的方式,龙湖、万科等都是补贴大户,他们内部有一种叫做“品牌维护费”的东西(或类似名目的补贴),就是地产每年给物业的补贴钱。所以买这些房子的业主实际上是享受了比物业费定价更高的服务标准,但也有缺点,一旦地产公司这块地开发完成,地产撤走,不再补贴物业公司的时候,物业公司只能退盘,换物业公司,这个时候要么涨价涨得很多,要么物业标准降低的很多。所以物业费低往往不是什么好事。
目前物业公司已经采取了很多不同的方式进行自有经营,例如快递公司合作、封阳台、做地热(这两项是北方特有项目)、家政、二手房交易等等……目前的物业公司大多是用这种自由经营的方式来进行自身的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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