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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可以出租吗

发表时间:2024-07-23 00:26:04 来源:网友投稿

廉租房不可以出租。廉租房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是廉租住房管理的责任主体。对于转让廉租住房行为的,市、县住房保障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严肃处理,直至收回廉租住房,并取消该家庭在一定时间内再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资格。

停止配租的情形,包括承租人已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或者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等。

因此廉租房是不能转让、买卖和租赁的,但家庭成员可以续租。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廉租房转租的后果

廉租房转租获利将被收回,并且需要给予罚款,在我国,廉租房只租不售,因此承租人只是在租赁期内有一定的使用权,而没有任何权利转让房屋。对于廉租房转租的,将收回房屋,并且需要给予一定罚款。

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廉租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如果出现将承租的廉租房转借、转租、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房内居住的行为,将收回廉租住房,或者停止发放租房补贴。

不如实申报家庭住房、收入、人口及资产状况,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将责令其退还租房补贴,或者退出廉租住房,并补交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房标准租金的差额。5年内不得再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可以出租廉租房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廉租房可以出租吗,廉租房能否出租”的解答如下:不可以,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因此廉租房是不能出租的,住建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针对部分地方廉租住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作出有关规定。明确廉租房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办理廉租房退出手续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可以收回廉租房。【法律条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廉租房可以出租吗

法律分析:不能。廉租房是属于国家的补贴性住房,住户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且廉租房只能由符合特定条件的家庭居住。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可以收回廉租房。

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廉租房出租犯法吗

法律分析:廉租房是不能转租的,廉租房住户若擅自将租住的廉租房转租,严重违反了廉租住房管理规定,会受到严肃处理。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是给予居民的一项福利政策。依据相关管理办法,如果以虚报、瞒报廉租住房申请规定中相关信息等手段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擅自对廉租住房进行装修和扩建、加建、改建、改变房屋结构或使用性质的,也将被取消住房保障资格,退出住房保障。

以下几种情形,会被取消廉租住房的居住权:

1、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如果未按规定时间入住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

4、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5、利用租住的廉租住房从事违法活动的;

6、其他违反廉租住房管理规定行为的。若进行廉租房出租,则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取消其保障资格、解除《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并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

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十四条 已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可以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张榜公布,并将申报情况及核实结果报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变化情况,调整租赁住房补贴额度或实物配租面积、租金等;对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者由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

(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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