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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能过户吗

发表时间:2024-07-23 00:39:15 来源:网友投稿

不能小产权房不可能登记,也不能过户。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它的产权证不是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房屋如何过户

1、首先我们应该要准备相关的资料,首项就是房地产的转移登记申请表还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如何过户,还需要关注这些内容。卖方也需要相关的材料,身份证的原件还有身份证的复印件一份。

2、如果是已婚的话,那么还需要结婚证的原件还有复印件一份,房产证的原件也是非常关键的。房屋如何过户还有这些,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个人无法到场的话,那么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还有复印件一份。

3、房屋如何过户,还需要准备这些内容,买方也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身份证的原件还有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和复印件也是非常关键的。如果是单身的话,那么还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4、像房地产权利证书,有关的政治机关政治决定书还有房地产买卖的合同书,这些都要按照规定需公证,应该要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还有一些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者是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以及房地产交换协议书,还有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如果是已设定抵押权的,那么还应该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相关的人民法院还应该要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还有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小产权房能够过户吗

小产权房不能过户。因为这种房子并没有的相关的许可证,房管局不会对小产权房进行备案,因此小产权房是不可以过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小产权房房产能过户吗

小产权房房产不能过户。小产权房是指未经过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不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房屋所有权证,无法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买的小产权房屋能过户么?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一、房产转让:“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根据《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一定影响。

二、法律效力:“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三、政策风险:

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微乎其微。

希望能帮到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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