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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让搬走怎么办

发表时间:2024-07-23 00:51:05 来源:网友投稿

1、当在外面租房的时候,如果合同没有到期,房东让搬家,我们可以协议解除合同,要求房东退房租并赔偿相关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提起诉讼,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如果房东以把房子卖给了别人为理由要求承租人搬家,根据我国的法律,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东买卖他房屋的行为与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没有什么关系的。房东卖房是可以的,但是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而且作为承租人,还可以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租房子要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1、租金:量入为出。此处所谓的“出”是指所需支付的房租,“入”当然是指个人收入,因为对于每一位租房者来说租金的支付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而且不像其他消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做适当的调整和变动,每月或每季度所需支付的房租是固定不变的,所以租房一定要考虑个人每月的固定收入或平均收入“量入为出”,一般租金是不能超过月收入的30%。

2、交通:上班方便。首先应要打消“房屋与上班地点距离越近,交通就越便利”的错误说法。其实对于租房者来说交通的便利程度一般是用上班的时间和所发生的交通费用来衡量的。因为城市的交通网线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距离远的地方不一定耗时多,交通费用越少,则对于租房者来说相对好些。其次交通———这一租房因素通常所包含的内容:距离最近的交通站点、、乘车路线的路况(主要指是否堵车以及堵车的概率)、换车次数上班的乘车时间、交通费用等。

3、居住环境:满足日常需求。居住环境包括居住的外围环境和居室情况。说到居住的外围环境,很多人都会想到,一个大型社区,规划合理,购物方便,绿化面大,路面干净卫生,有专用的活动场所等等,但类似这样的社区其房租都是相当高的,对于我们租房者来说根本没有必要花更多的钱去租取理想中的环境,我们只需要能满足我们个人的日常需求即可,比如附近要有超市,购物比较方便,周围的人群不要太杂乱。

租房没到期,房东让搬家,怎么办

租房尚未到期房东促使搬家的可以按照双方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若双方未约定违约条款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因房东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大小,要求其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房子没到期房东要求搬走怎么赔偿

一、房子没到期房东要求搬走怎么赔偿

1、房子没到期房东要求搬走的赔偿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被房东赶出来,应当要求房东赔偿剩余租期内的租金;

(2)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房东应当按照约定进行赔偿,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房屋租赁应注意哪些事项

1、注意签合同的日期以及房租到期时间,交租方式和交租日期;

2、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

3、要明确租赁房屋所在的位置、间数、面积、质量、租赁期限等。

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让搬走怎么赔偿

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让搬走的赔偿如下: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被房东赶出来,应当要求房东赔偿剩余租期内的租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房东应当按照约定进行赔偿。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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