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工程签证的管理
工程签证是指工程发承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支付各种费用(施工过程发生的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预算项目或工程量不相符,需要调整工程造价的)、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如因施工条件变化或无法预见的情况所引起的工程量的变化,因建设单位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资料等造成施工单位的停工、窝工损失,因建设单位决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设计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等造成施工单位的停工、窝工、返工损失,因停水停电造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且时间较长,施工单位无法安排施工力量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等。
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是由设计施工图结算造价、设计变更调整费用、合同约定允许调整的费用造价及现场变更签证造价费用等几部分组成,而其中前三个因素比较客观与实际,最后一个因素存在的人为因素相对大一些,由此引起的争议就会对竣工结算造价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一个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中,做好工程签证的办理是竣工结算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1、工程签证产生的原因
1.1合同缺陷
在工程开工前,业主都要与承包商签署一份合同文件,包括协议、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投标者须知、技术规范、施工图纸等一系列文件组成,规定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责任和权力及风险匹配。但是由于受到时间和费用的限制,要做到很完备,毫无缺陷是不可能的,合同文件的缺陷主要包括:疏忽、模糊、矛盾、不一致以及错误等。
1.2发包方违约
发包方违约常常表现为没有为承包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付款,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如未能及时发出图纸、指令,未及时确认承包人的报告等也被视为发包人违约。
1.3不可抗力或不利的物质条件
不可抗力又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自然事件主要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海啸、水灾等;社会事件则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的变更,如战争、罢工等。不利的物质条件通常是指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如在埋地管道开挖过程中遇到地下污油,所引起的窝工,以及增加的清理油污费用和安全投入。
2、工程签证的分类
按照签证内容的性质分为工程经济签证、工程技术签证,及工程工期签证。
2.1工程经济签证
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场地、环境、业主要求、合同缺陷、违约、设计变更或施工图错误等,造成承包商经济损失方面的签证。经济签证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施工单位只有在掌握相关定额、发包方有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才能明确签证的办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零星用工。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题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运、拆除用工等。
(2)零星工程。临时设施增补项目,临时设施增补项目首先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写明,并按现场实际发生情况签证,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3)隐蔽工程。由于工程建设自身的特性,很多隐蔽工序会被下一道工序覆盖,如基础土石方工程必须办理隐蔽工程签证。
2.2工程技术签证
此类签证一般是在施工过程中对有关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或对原有施工环节的调整等,由承包商提出或承包商根据业主建议提出,业主或监理方的授权人员签署即可。
2.3工程工期签证
主要是在实施过程中因主要材料、设备进退场时间及业主等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暂停开工,工期延误的签证。招标文件中一般约定了工期罚则,在工期提前奖、工期延误罚款的计算时,工期签证发挥着重要作用。
3、工程签证的处理程序
3.1提出程序
根据签证所涉及内容,按照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部门职能划分,工程签证一般由施工单位工程或技术部门提出,由施工单位经营部门审核修正,再由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签字审核后提出。
发包方在工程签证提出时间上都有明确要求,施工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有效办理签证,避免出现因逾期办理发包方不予确认的情况。
3.2确认程序
确认程序就是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签字确认的过程,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办理:
(1)监理单位。将工程签证提交至专业监理工程师,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结合实际情况对签证内容进行审核,再提交至监理单位项目总监,项目总监签字确认后加盖监理单位公章。
(2)建设单位。先由建设单位施工代表审核,再经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领导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
3.3结算程序
(1)工程签证应预先上报预算书至发包方工程主管部门,预(结)算书一般一式三份,结算书由封面、施工计划单、竣工结算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取费表、预算书、材料汇总表、主材表、出库单、现场签证组成。
(2)工程主管部门核定相关费用,在规划计划处备案,并转交工程预(结)算部审核。
(3)工程预结算部审核后转交审计部门,审计部门完成审核后交由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支付相关工程款。
4、工程签证的作用
4.1 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以书面形式记录了施工现场发生的特殊费用,直接关系到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
4.2 作为索赔和反索赔的依据
索赔与反索赔时工程施工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可分为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现场签证是记录现场实际发生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作为工程管理的一种辅助手段,其产生并得以广泛运用有其必然性,并且在工程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5、施工单位在工程签证办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5.1签证确认注意事项
(1)施工单位应明确需编制工程签证的范围。工程开工前组织有关部门对合同、图纸范围、发包方有关管理规定等资料进行学习,通过讨论界定需办理签证的范围。
(2)在施工过程中对办理签证的项目要有预判,在施工工作实施前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签证工作的落实,对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明确不予确认的工程内容,施工单位应以书面函件进行协商,待问题落实后再确定是否组织施工,避免出现项目完工后发包方不予确认的情况。
(3)施工单位各部门在提出工程签证前,应由签证提出部门组织工程、技术、经营部门进行评审,从各方面论证签证内容的合理性,待问题处理后再行正式签署确认,避免工程签证在其它方面不利于竣工结算。
(4)实时收集签证见证资料,增强签证的“说服力”。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签证,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确认,采用拍照等技术手段作为依据,对上述部位附能反映现场施工前后对比变化的实时照片。土方工程的签证,必须提供土方施工前后由三方签字盖章确认土方方格网图。
5.2签证结算注意事项
(1)工程签证手续必须齐全,内容描述要完整、正确、清晰,改动之处必须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施工单位应对工程签证相关结算书的及时性、真实性、严谨性、完整性负责。
(2)在发包单位工程预结算和审计部门对工程签证预算书审计过程中,要注意及时有效的沟通,对签证内容和预结算书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落实答复,避免出现因沟通不当对竣工结算造成影响。
6、结束语
工程签证是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一个公司综合管理能力的体现,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如何办理工程签证是一项知识和专业面很广,复杂琐碎又系统性很强的工作,不但基于工程前期的信息收集整理,还要善于收集整理与工程签证有关的依据和见证资料。要对与签证有关的事项深刻理解,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严禁的工作态度,及时、准确、严格的按照工程签证的办理程序,维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争取效益的最大化。
2分别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角度谈一谈,为什么要加强工程签证管理?
建设单位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控制资金投入的主要工作是加强签证管理,因为它具有内容广泛、构成复杂、规律性差、发生时间长,造价难以确定等特性。目前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一些承包商为了承揽工程,不择手段,采用垫资压低报价、串标、围标等方式谋取中标,待工程中标后,往往采用虚报高估、玩弄伎俩来“弥补损失易使建设单位陷入被动局面。
如何进行施工签证管理?
施工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在施工期间的各种因素和条件发生变化情况的真实记录和证实。也是承、发包双方承包合同以外的工程质量变化的实际情况记录的签证。
现场签证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一.现场签证的范围建设工程的施工特点是:工期长,涉及面广。环节多受影响的因素多而复杂,时刻都可能冒出这样或那样的签证。大体范围;图纸变更签证;材料代用及其他签证等。
二.签证的特性签证是一项非常细致而严肃的工作,它直接设计到承、发包双方的权益,不得有任何轻率马虎。在公司工程造价管理的工作中,曾遇到一些这样或那样的不太规范的签证,现分别叙述如下:
1.时间性、准确性差时间是签证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签证准确度的基础。施工现场签证的含义就是在施工中现场发生合同以外的工程费用,双方代表当时就在工程现场根据实际发生进行测定、描述、办理签证手续,作为工程结算的计费依据。
所以要求现场签证必须及时,但是有的负责签证人员不负责任,当时不办理,口头答应,事后回忆补办,甚至在身机过程中还在办签证手续。这样只能导致现场发生的具体情况回忆不清,补写的签证单与实际发生的条件不符,数据不准,征结算或审计过程中双方代表经常互相争吵扯皮。
2.合法、合理性差负责签证的双方代表,必须是双方法人授权的,而且是具有一定范围。
但有此由于当事人责任心不强,时候办理签证手续,虽然有些事,但是由于没有当时实际记录,事后追记。所以签证单中的条件与客观实际不符,往往会产生不合理签证。还有一些虽然内容完整,条理清楚,但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不全,手续不完整亦属于合法性不足的签证。
3.操作性差操作性差是指签证单中的资料记载不详,含糊不清,摸棱两可,计算费用的依据条件不足,无法计算应发生的费用。俗称无法操作或操作性差。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A、计费依据祭件不足。如挖运土石方50立方米,是土方?石方?或者是土方、石方各占多少?人挖还是机械挖?挖出的土石方如何处理?运距是多少均没有税清楚。
三.对施工现场签证的要求上述情况说明,在施工现场签证中,必须提出规范化的要求。为此苏州市建委造价处发布了有关施工签证的规定,为施工现场签证制定了规范性文件。要求施工签证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属于设计范围的签证,由设计师签字,并经设计院盖章。
2.除此以外的签证,需经承、发包单位、监理单位现场代表签宁,并加盖发包单位印章。
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签证,在工程造价中一律不予认可。为了正确核算工程造价,切实保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住施工现场签证中,对于任何一项签证都必须在时间性、合理性、合法性准确性、可操作性上经得起考验,对于那些不负责任的签证,造成经济损失的签证相关责任要承担经济或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如何做好工程签证管理工作初探
摘要:作为施工单位,向甲方提出的经济补偿要求,通过书面形式向甲方予以确认,做好工程签证的管理工作,使其最终在工程结算中以费用的形式得以体现,是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维护施工企业经济利益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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