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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定额实施工程量清单报价

发表时间:2024-07-23 01:52:13 来源:网友投稿

施工企业定额是施工企业根据自身的技术专长、施工设备配备情况、材料来源渠道及管理水平等所规定的为完成工程实体所消耗的各种人工、机械、材料等其它费用的标准,它应包括量、价两个部分。施工企业定额以前不大被人们所重视,但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建筑市场日趋规范,特别是我国《招投标法》的颁布实施,施工企业定额的重要性就日益突出。《招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这里所指的成本,是要考虑社会的平均成本和企业个别成本,这是判定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依据。考察投标人的标价是否低于成本,必须以社会平均成本和企业个别成本来计算,而不能以单个投标商的成本来作为标准。社会平均成本,可以用预算定额来衡量,企业个别成本则只有用施工企业定额来衡量。施工企业定额是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现代化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它是施工企业编制投标价的依据,是编制施工设计的依据,也是企业内部核算的依据。施工企业定额的建立,有利于施工企业提高施工技术,改进施工组织,降低工程成本,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1、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必须有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的分项工程项目划分和统一的分项工程的工作内容。

(1)工程量计算规则,是确定建筑产品分项工程数量的基本规则,是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提供工程量数据的最基础的资料之一,不同的计算规则,会有不同的分项工程量。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目的有三:

一是为了避免不变的工程量因计算规则不同而引起不同的工程量;二是通过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统一,达到分项工程项目划分和分项工程所包括的工作内容的统一;三是使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调整有统一的计算口径。我国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宜在现有基础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适当综合确定。

(2)分项工程项目划分和分项工程的工作内容,是在一定的工程量基础上自行组价和编制企业定额的依据。只有统一的分项工程项目划分和统一的分项工程的工作内容,才能使企业定额之间和由企业定额确定的建筑产品价格之间具有可比性。

2、企业定额必须在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的分项工程划分、统一的分项工程内容的指导下进行编制。编制原则如下:

(1)企业定额的水平必须随着我国的科学技术进步引起的规范变化和企业的生产力的发展而变化,与企业本身实力相适应。

(2)必须在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基础上,使企业定额的人工、机械和材料消耗量及其单价真实地反映企业的个别生产力水平。工程量消耗应包括实际消耗量和措施性消耗量两部分。实际消耗量是构成工程实体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其中材料消耗量应包括施工时的材料损耗率,机械消耗量应考虑机械摊销率。措施性消耗量就是指为保证工程正常施工所采用的措施的消耗,应包括模板的选择、配置与周转,脚手架的合理使用与搭拆,各种机械设备的合理配置等措施性项目。

(3)各种消耗价格。即人工单价、各种材料价格、机械设备价格。应建立详细的价格数据库,如人工单价可按工种分类;材料可分为实体消耗材料和周转性材料,消耗材料建立市场价格数据库,周转性材料同时建立市场购买价格数据库和市场租赁价格数据库;机械设备也需要建立市场购买价格数据库和市场租赁价格数据库。

(4)各种费用标准。它是指为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生产和管理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管理人员的工资及各种基金、保险费、办公费、工会经费、财务费用等等。

综上所述对我国现行的工程计价体制的完善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大力推行施工企业定额,是我国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我们要去探索、去研究,总结出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的工程计价体制,使我国的建筑业蓬勃发展,走向世界。

什么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人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根据各种渠道所获得的工程造价信息和经验数据,结合企业定额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作为一种全新的较为客观合理的计价方式,它有如下特征,能够消除以往计价模式的一些弊端。

1.工程量清单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中包括了工程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风险费、利润、国家规定的各种规费等,一目了然,更适合工程的招投标。

2.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自身实力报价,这就要求投标人注重工程单价的分析,在报价中反映出本投标单位的实际能力,从而能在招投标工作中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选择最优秀的承包商。

3.工程量清单具有合同化的法定性,本质上是单价合同的计价模式,中标后的单价一经合同确认,在竣工结算时是不能调整的,即量变价不变。

4.工程量清单报价详细地反映了工程的实物消耗和有关费用,因此易于结合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变以预算定额为基础的静态计价模式为将各种因素考虑在单价内的动态计价模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编制工程量的单位不同:

1.传统定额预算计价办法是:建设工程的工程量分别由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分别按图计算。

2.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由招标单位统一计算或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统一计算,“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根据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企业定额、管理水平自主填报单价。

2.工程量清单报价法必须在发出招标文作前编制。

三.表现形式不同:

1.采用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法一般是总价形式。

2.工程量清单报价法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工程量清单报价具有直观、单价相对固定的特点,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单价一般不作调整。

四.费用组成不同:

1.传统预算定额计价法的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组成。

2.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工程造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相关内容:定额计价是先套定额,汇总成工程直接费(人+材+机),再计取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等费用清单计价是先给出清单,再根据清单描述的工作内容分别套定额,计取管理费,利润和风险后即得到综合单价,和数量相乘的到分部分项清单费用,再计算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得到造价。

定额计价模式中计价项目的划分以施工工序为主,内容单一。清单计价模式中计价项目的划分分别以工程实体为对象,项目综合度较大,将形成某实体部位或构件必须的多项工序或工程内容并为一体,能直观地反映出该实体的基本价格。

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区别与问题

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区别 一1.按定额计价时单位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构成,计价时先计算直接费,再以直接费(或其中的人工费)为基数计算各项费用、利润、税金,汇总为单位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造价由工程量清单费用(=∑清单工程量×项目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五部分构成,作这种划分的考虑是将施工过程中的实体性消耗和措施性消耗分开,对于措施性消耗费用只列出项目名称,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施工现场情况、施工方案自行确定,以体现出以施工方案为基础的造价竞争;对于实体性消耗费用,则列出具体的工程数量,投标人要报出每个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采用综合单价便于工程款支付、工程造价的调整和工程结算,也避免了因为“取费”产生的一些无谓纠纷。综合单价中的直接费、费用、利润由投标人根据本企业实际支出及利润预期、投标策略确定,是施工企业实际成本费用的反映,是工程的个别价格。综合单价的报出是一个个别计价、市场竞争的过程。 3.单位工程项目划分不同 按定额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即预算定额中的项目划分,一般土建定额有几千个项目,其划分原则是按工程的不同部位、不同材料、不同工艺、不同施工机械、不同施工方法和材料规格型号,划分十分详细。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较之定额项目的划分有较大的综合性,新规范中土建工程只有177个项目,它考虑工程部位、材料、工艺特征,但不考虑具体的施工方法或措施,如人工或机械、机械的不同型号等,同时对于同一项目不再按阶段或过程分为几项,而是综合到一起,如混凝土,可以将同一项目的搅拌(制作)、运输、安装、接头灌缝等综合为一项,门窗也可以将制作、运输、安装、刷油、五金等综合到一起,这样能够减少原来定额对于施工企业工艺方法选择的限制,报价时有更多的自主性。工程量清单中的量应该是综合的工程量,而不是按定额计算的“预算工程量”。综合的量有利于企业自主选择施工方法并以之为基础竞价,也能使企业摆脱对定额的依赖,建立起企业内部报价及管理的定额和价格体系。

4.计价依据不同 这是清单计价和按定额计价的最根本区别。按定额计价的唯一依据就是定额,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依据是企业定额,包括企业生产要素消耗量标准、材料价格、施工机械配备及管理状况、各项管理费支出标准等。目前可能多数企业没有企业定额,但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的推广和报价实践的增加,企业将逐步建立起自身的定额和相应的项目单价,当企业都能根据自身状况和市场供求关系报出综合单价时,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通过招投标)定价的计价格局也将形成,这也正是工程量清单所要促成的目标。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本质是要改变政府定价模式,建立起市场形成造价机制,只有计价依据个别化,这一目标才能实现 二,1.采用的计价模式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实行投标人依据企业自己的管理能力、技术装备水平和市场行情,自主报价, 定额其所报的工程造价实际上是社会平均价, 2.采用的单价方法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是指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是除规费和税金的全费用单价。

工程预算定额计价,采用工料单价法,工料单价是指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直接费,直接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的价格确定;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按照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3.反映的成本价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反映的是个别成本. 工程预算定额计价,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成本,4.结算的要求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结算时按合同中事先约定综合单价的规定执行,综合单价基本上是包死的。

工程预算定额计价,结算时按定额规定工料单价计价,往往调整内容较多,容易引起纠纷。

5.风险处理的方式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使招标人与投标人风险合理分担,投标人对自己所报的成本、综合单价负责,还要考虑各种风险对价格的影响,综合单价一经合同确定,结算时不可以调整(除工程量有变化),且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不负责任;招标人相应在计算工程量时要准确,对于这一部分风险应由招标人承担,从而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工程预算定额计价,风险只在投资一方,所有的风险在不可遇见费中考虑;结算时,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

可以说投标人没有风险,不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6.项目的划分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划分以实体列项,实体和措施项目相分离,施工方法、手段不列项,不设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这样加大了承包企业的竞争力度,鼓励企业尽量采用合理的技术措施,提高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市场竞争机制可以充分发挥。

工程预算定额计价,项目划分按施工工序列项、实体和措施相结合,施工方法、手段单独列项,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已在定额中规定,不能发挥市场竞争的作用。

7.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清单项目的工程量是按实体的净值计算,这是当前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

工程预算定额计价,工程量是按实物加上人为规定的预留量或操作裕度等因素。

8.计量单位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清单项目是按基本单位计量。

工程预算定额计价,计量单位可以不采用基本单位。 三,与以往的计价方式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有以下特点:

1.强制性;

2.竞争性;

3.通用性和实用性。 强制性主要表现在,一是由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批准颁布,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计价规范”规定执行。

二是明确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规定了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竞争性表现在“计价规范”中从政策性规定到一般内容的具体规定,充分体现了工程造价由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计价规范”中的措施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只列“措施项目”一栏,具体采用什么措施,由投标人根据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视具体情况报价。

另一方面“计价规范”中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没有具体的消耗量,为企业报价提供了自主的空间。 通用性的表现是我国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符合工程量计算方法标准化、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化、工程造价确定市场化的要求。 实用性表现在“计价规范”的附录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名称表现的是工程实体项目,项目名称明确清晰,工程量计算规则简洁明了。四,

1.工程量清单方式下,工程量上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单价上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传统定额方式下,量价风险都由乙方承担。

2.工程量清单,实行的是量价分离;传统定额是量价合一。

3.工程量清单,是在市场经济模式下的产物,利于施工企业间的相互竞争,优胜劣汰;定额是在计划经济模式下的产物,带有很强的政策性。

4.工程量清单计价,更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开展,竣工结算的进行等;定额计价相对要不灵活一些。

搞过几个装修工程,从招投标开始到竣工结算都采用的是清单,实际效果还是比较好的,工程造价都得到了合理的控制,也比较顺利,实现了甲乙双方的双赢。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与实例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合同双方协商规定好了的价格。 定额计价是根据国家标准,一般各地方都有不同的定额计价手册,也就是按第三方标准数据确认的价格。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由招标单位统一计算或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统一计算,“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根据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企业定额、管理水平自主填报单价。

2.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间不同: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法是在发出招标文件后编制(招标与投标人同时编制或投标人编制在前,招标人编制在后)。工程量清单报价法必须在发出招标文作前编制。

3.表现形式不同:采用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法一般是总价形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法采用综合单价平式,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工程量清单报价具有直观、单价相对固定的特点,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单价一般不作调整。

4.编制的依据不同: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法依据图纸;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算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进行计算。

工程量清单报价法,根据建设部第107号令规定,标底的编制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以及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编制。企业的投标报价则根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编制。

5.费用组成不同:传统预算定额计价法的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工程造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规费、税金除外);包括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费用,包括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

6.评标采用的办法不同:传统预算定额计价投标一般采用百分制评分法。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投标,一般采用合理低报价中标法,既要对总价进行评分,还要对综合单价进行分析评分。

7.项目编码不同:采用传统的预算定额项目编码,全国各省市采用不同的定额子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全国实行统一编码,项目编码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到九位为统一编码,其中,

一.二位为附录顺序码,

三.四位为专业工程顺序码,

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

七.

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到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

前九位码不能变动,后三位编码由清单编制人根据项目设置的清单项目编制。

8.合同价调整方式不同: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合同价调整方式有:变更签证、定额解释、政策调整。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合同价调整方式主要是索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一般通过招标中报价的形式体现,一但中标,报价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据相对固定下来,工程结算按承包商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清单中相应的单价计算。

减少了调整活口。采用传统的预算定额经常有这个定额解释那个定额规定,结算中又有政策文件调整;工程量清单计价单价不能随意调整。

9.计算工程量时间前置。工程量清单在招标前由招标人编制。

也可能业主为了缩短建设周期,通常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就开始施工招标,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陆续发放施工图纸,因此承包商据以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各项工作内容下的工程量一般为概算工程量。

10.达到了投标计算口径统一。因为各投标单位都根据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达到了投标计算口径统一不再是传统预算定额招标,各投标单位各自计算工程量,各投标单位计算的工程量均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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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索赔事件增加。因承包商对工程量清单单价包含的工作内容一目了然、故凡建设方不按清单内容施工的,任意要求修改清单的,都会增加施工索赔的因素。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有什么区别

1.功能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招标人公开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自主报价或招标人编制标底及双方签订合同价款,工程竣工结算等活动,是由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定额计价法是一种计价模式,其基本特征就是价格=定额+费用+文件规定,并作为法定性的依据强制执行,不论是工程招标编制标底还是投标报价均以此为唯一的依据,承发包双方共用一本定额和费用标准确定标底价和投标报价,一旦定额价与市场价脱节就影响计价的准确性。

定额计价是根据招标文件,按照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直接计算出直接工程费,再按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间接费、利润、税金,汇总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3.作用不同定额计价模式建设工程定额,是指按照国家有关的产品标准、设计规划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确定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完成规定计量单位产品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等消耗量的标准。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确定工程造价可以克服预算单价法的缺点,避免一个工程1年完工,却要结算三年的怪事情。因为二种方法在对待调整的工程量的单价方面所采取的处理形式不同,故对工程的最后结算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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