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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和控制不平衡报价

发表时间:2024-07-23 01:56:54 来源:网友投稿

如何防范和控制不平衡报价?有什么好的方法?新励学网带来关于如何防范和控制不平衡报价的介绍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不平衡报价产生的背景及概念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合同计价方式由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向上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转变。它既代表着我国工程计价技术的重大进步,同时也给投标单位尽早收回工程款,提高管理效益, 进行不平衡报价提供了平台。 所谓不平衡报价是相对于常规的平衡报价而言 , 它是指一个工程项目在投标报价时, 在总报价保持不变且不影响中标概率的前提下,与正常水平相比,有意识地调整内部各部分项目的报价,其目的是为了尽甲收回工程款,增加流动资金 ,有利于流动资金的周转,同时从设计修改等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其他变更中获得额外利润。

二、不平衡报价的主要表现形式

1)第一类不平衡报价——时间不平衡报价。

时间不平衡报价主要是投标单位利用承包合同的早期施工、早计量、早支付的进度支付规则, 结合施工进度计划, 通过适当提高先期施工、 降低后期施工分项工程 的综合单价 , 从而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的方法。

2)第二类不平衡报价——数量不平衡报价。

数量不平衡报价主要是投标单位通过分析图纸、地质资料、计量法则,加上现场考察以及历史经验来判断其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是否有变化, 如有 , 则可根据实际工程数量可能增加或减少来适当调高或降低该清单项目单价,合理协调相关单价而保持总价平衡,从而可能在合同履行时获得更多的支付报酬。

3)第三类不平衡报价——风险不平衡报价。

风险不平衡报价是指投标人利用合同工期长的支付价格调整规则,规避通货膨胀风险因素。工程实施过程中充满不确定因素, 这些因素的变化都会弓 l 起工程造价变动。投标者经常会利用这些不确定因素,具体表现为:

a.通过调高( 低) 工程中使用资源较多( 少)的调价系数和权重, 或调高( 低) 物价上涨较大( 稳定或下降) 资源的调价系数和权重;

b.通过适当降低材料单价, 协同提高人工、 机械台班单价的方法 , 进行不平衡报价, 使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履行中能规避风险或将风险转嫁给业主,从而获取收益。

三、不平衡报价的产生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 投标单位既要维持投标报价的竞争力,又想获得超额利润. 必然会采取各种投标策略尽量降低或转移风险, 其中不平衡报价成为一个最为有效的途径。这是导致不平衡报价产中的直接原因。就施工企业而言, 不平衡报价足一种投标策略和技巧;就业主而言,不平衡报价将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比如在实际操作中,投标单位采用不平衡报价时, 可能对哪些分项可以调整、哪些分项可能调整以及能够在多大范围内调整等情况已做了充分研究。中标后该投标单位为提高自己的利润率会千方百计将工程造价向其预先设定的方向调整,造成工程结算造价远远超过中标价,原来的低价中标就变成高价结算。另一方面不平衡报价掩盖了工程实际投资成本,扰乱了招投标工作的正常进行,不利于业主选择最具实力的投标单位,给建筑市场公平竞争机制的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不利于行业的规范化发展。严重的不平衡报价有可能进一步增大项 目建设的风险, 甚至成为 目前有些建设项目最终投资失控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防范和控制投标单位不平衡报价的具体措施

1.重视招标前期准备工作

1)认真审查图纸的设计深度和质量,避免出现“边设计,边招标”的情况,尽可能使用施工图招标, 从源头减少工程变更的出现。

2)业主或招标代理单位要随时掌握工程涉及的主要材料的价格; 对于特殊的大宗材料, 可提供适中的暂定价格。

3)在招标文件巾明确对涉及暂定价格项目的调整方法。

4)在对投标单位的资信状况进行考察时, 应重点关注投标单位的经济纠纷情况。

5)限制不平衡报价中标。

6)重视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编制与审核质量 ,消除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只是参考, 最终要按实际结算的依赖思想, 安排有经验的造价工程师负责该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避免多算、少算和漏算。

2.合理设置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是业主对工程招投标设置的最高报价值 ,它一般与招标文件一起发布,招标控制价的设置可分两个层次:

1)总报价的最高限制;

2)投标报价各组成部分的最高限制,包括综合单价、综合合价、 管理费、 利润、 人工、 材料、 机械台班 单价和消耗量等内容。要有效防范小平衡报价必须在以上两个层次设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要体现社会生产力的中上等水平,价格设置过高就会失去控制价的意 义,设置过低会影响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实践证明 合理设置招标控制价可有效防止投标人围标、串标、哄抬标价及不平衡报价等行为的出现。

3.改进评标办法,限制不平衡报价中标

目前 我国评标定标方法主要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法、合理基准价评分法等,各个评标方法适应于不同特征的项目。如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于无特殊性专业要求的一般招标项目的评标;合理基准价评分法( 无标底) 适用于投标单位不少于 7个、无特殊专业要求的一般投标项目;综合评分法适用于施工技术难度大且施上方案竞争性较强的招标项目。业主应根据项目特征制定相应的评标规则,这样对不平衡报价能够起到很好的预控作用。招标代理机构要注重评标前的回标分析,科学计算各报价组成因素的标准平衡值,为评标人判断不平衡报价提供依据,制定相应的评分方法,对严重偏离标准平衡值的项目要进行惩罚性扣分,限制使用不平衡报价的投标人中标。通过询标排除不平衡报价隐患。

4.完善施工合同条款

一方面可以规定清单分项工程变更过大时, 应对该分项的综合单价重新组价, 同时明确相应的组价方法, 以消除双方可能因此产生的不公平额外支付; 另一方面可以根据中标单位报价不平衡的程度而加大其履约担保的额度。

5.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严把工程变更关和索赔关

工程实施阶段是投资控制最难、最复杂的阶段 ,对工程而言,不变更是相对的, 变更是绝对的。对涉及造价调整的变更联系单, 监理、 业主、 施工企业均应按统一的工程变更审核程序办理,层层把关,按合同规定及时核算。对偏差较大的不平衡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发现,与施工单位磋商,提出解决办法,尽量在施工过程中妥善解决,避免竣工后发生扯皮。对索赔事项要分清责任,及时提出反索赔, 挽回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业主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应贯穿到整个建设的全过程,在上程实施过程中避免重进度和质量控制,轻成本控制的现象发生。

甲方如何避免施工方的不平衡报价?有哪些措施?

想避免不平衡报价,就把项目吃透,把图纸看细致了,清单作详细, 你说的放大清单 是不能随便放大的,如果据实结算的项目还好,如果按清单结算的 你放大清单不是自找苦吃的。你放大又能放大多少呢,况且一般投标单位拿到清单量后也会自己再算一遍的,大家都心里有数。

准确编制工程量清单,正确测算工程成本价,积极推行合理最低价中标。a、注重图纸的设计深度和质量,尽可能设计到位,减少甚至避免设计变更。b、招标单位对工程涉及的主要材料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随时掌握最新价格信息;对确定价格有难度的特殊的大宗材料,可提供适中的暂定价格,同时对涉及暂定价格项目的调整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c、对拟投标单位的资信状况进行实地考察,尤其应关注其以往工程中有无因工程结算而引起的经济纠纷等情况。

二.招标过程中重视商务标的评审。a、招标单位应参考标底,做到心中有数。b、把好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编审关,在评标委员会中加大商务标评审人员的比例,同时确保商务标的评审时间,避免走过场。

对投标单位商务标报价中的不平衡项目,要逐一分析,汇总整理,形成书面材料,对涉及数额较大的不平衡报价,可予以废除。c、询标工作要仔细,充分利用投标单位中标心切的心理,对商务标中含糊不清的问题,予以书面澄清或承诺,尽量不留隐患,避免低价中标,高价结算。

三.施工中要严把工程变更和索赔关。

对偏差较大的不平衡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发现,与施工单位磋商,提出解决办法,尽量在施工过程中妥善解决,避免竣工时,发生扯皮。对索赔事项要分清责任,及时提出反索赔。

如何应对建筑工程的“不平衡报价”

没法应对投标单位根据招标单位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不平衡报价是其常用的报价方法。之所以说没法应对,是因为你发清单在前,他报价在后,如果你认为对方的不平衡报价对你有风险,那就在便知招标清单前,仔细核对工程量,如果工程量非常正确,合同中对于后续变更、核定等有明确的风险防范,投标单位所谓的不平衡报价就不会对招标方产生不良影响。

什么是不平衡报价,投标者如何利用

不平衡报价意同不平衡报价法,是相对通常的平衡报价(正常报价)而言的,是在工程项目的投标总价确定后,根据招标文件的付款条件,合理地调整投标文件中子项目的报价,在不抬高总价以免影响中标(商务得分)的前提下,实施项目时能够尽早、更多地结算工程款,并能够赢得更多利润的一种投标报价方法。应答时间:2021-08-04,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何在投标报价中如何运用不平衡报价方法

不平衡报价法主要是指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对分部分项报价作适当调整,以争取最多的盈利,具体做法如下:

1.能够早收到钱款的项目,如开办费、土方、基础等,其单价可定得高-些,以有利于资金周转。后期的工程项目单价,如粉刷、油漆、电气等,可适当降低。

3.图纸不明确或有错误,估计今后会有修改的;或工程内容说明不清楚,价格可降低,待今后索赔时提高价格。

4.计日工资和零星施工机械台班小时单价报价时,可稍高于工程单价中的相应单价。因为这些单价不包括在投标价格中,发生时按实计算,可多得利。

5.无工程量而只报单价的项目,如土木工程中挖湿土或岩石等备用单价,单价宜高些。

这样既不影响投标总价,以后发生此种施工项目时也可多得利。

6.暂定工程或暂定数额的估价,如果估计今后会发生的工程,价格可定得高一些,反之价格可低一些。当然在采取不平衡报价法的策略时,一定要注意,不要畸高畸低,以免导致成为废标。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2-01-20,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怎样才能在招标中有限控制投标单位不平衡报价给建设单位带来的不利影响?

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办法的一种或几种办法并用:第一:评标充分考虑时间因素.具体是这样在评标时对早期完成项目和后期完成的项目设置评分权重,如基础为0.93,屋面为1.07加权后算出加权后造价,依据加权后的总造价确定中标人;(具体操作需要针对不同的工程项作周全的考虑);第二:设置单项工程(指清单项)最高限价,通常不需要对所有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也需要分析具体工程的,对超过最高限价直接废或者扣分;第三:设置基准价,对于清单项目中的一些偏高(偏低)价格,在合同中注明若有增减其增减按基准基价结算.其基准价的确定可以采取由建设单位直接设置,或者按入围标书中去掉三个最高一个最低后的平均价再下浮一个数值来确定.无论上面那一个策略都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注明第四:设置招标陷井,分析工程项目,对清单项根据建设单位的需要将其数值提高一个数值(如3%),或减少一个数值,这样在施工单位总包价基本固定的情况下,有可能考虑调整清单单价,这样若有变更对建设单位有利,现在相当多的投标单位是不算量的,而是直接套价.但这个策略必须对工程项目及以后的变更作全面分析,建设单位分析之些应该比施工单位更有优势;第五:集体决策 这是一个对任何问题都有效的策略,但团队是和谐的,具有共同利益和共同的价值观,明晰的分工和真诚的合作,良好的关系和畅达的沟通,等等.每个人的思想都是有限的,有集体决策就可以解决这些问题.任何一种策略都是有利有弊的,在使用过程都要慎重,问题都要考虑全面,更可能地减少负面因素.

工程中标后,招标人是否有权利对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进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的改革进入了“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定价”的新阶段。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低价中标模式之后,业主承担着“量的风险”,承包商承担着“价的风险”。

若招标人不能及时准确识别和防范,必将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造成经济损失,因此不平衡报价是发包人在工程招投标过程需要防范和规避的风险之一。 预防不平衡报价的对策4.1 招标前防范不平衡报价的关键就是防患于未然,重点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首先业主要认真审查图纸的设计深度和质量,尽可能使用施工图招标,从源头上减少工程变更的出现。其次要重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消除那种把工程量清单作为参考,最终要按实结算的依赖思想,要把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限制不平衡报价的关键,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要尽可能周全、详尽、具有可预见性,同时编制工程量清单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数量准确,避免错项和漏项,防止投标单位利用清单中工程量的可能变化进行不平衡报价。

三是招标单位要有充分时间对工程涉及的主要材料进行市场调查,随时掌握价格信息;特殊的大宗材料,确定其价格确有难度的,可提供适中的暂定价格,同时对涉及暂定价格项目的调整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四是在招标文件中,可以写明对各种不平衡报价的惩罚措施,无论采取哪种方法评标都可以规定:某项不平衡报价幅度大于某临界值时,该标书为废标。

4.2 招标中首先评标时,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及时做好对中标候选人商务标的询标,对商务标中含糊不清的问题,应以书面澄清或承诺,以消除隐患。

其次通过测算报价范围控制报价。工程造价和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必须在造价控制方面遵循“量、价分离”的原则,根据工程经验,测算各类招投标工程总价和综合单价的上下浮动幅度范围,使报价控制在相对合理的范围内,维护双方的经济权益。三是为了防范承包商隐性的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在审查投标单位报价时不但要看总价,还要看每项的单价,总造价低并不等于每项报价最低。

对于分项工程价值较高、工程量较大、主要材料的单价价值较高、分项变更的可能性较大的项目要重点研究。

4.3 完善合同条款,降低合同风险树立工程管理的一切行为均以合同为根本依据的意识,强化工程合同在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一方面可以规定清单分项工程变更过大时,应对该分项的综合单价重新组价,同时明确相应的组价方法,以消除双方可能因此产生的不公平额外支付;另一方面可以根据中标人报价不平衡的程度而加大其履约担保的额度。

对涉及造价调整的变更,监理、业主、施工企业均应按统一的变更办理审核程序,层层把关,按合同规定及时核算。

4.4 严把工程变更和索赔对一个工程项目而言,工程变更几乎是无法避免的,这些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原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新增工程”等,而通常工程变更又都会涉及到造价的调整。为了控制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提出的变更要求,防止承包商通过工程变更实现不平衡报价,业主、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应积极配合,严格执行统一的工程变更审核程序,层层把关,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核算。对于工程量变更较大的项目,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发现,与承包商友好协商,尽量在施工阶段妥善解决,避免在日后结算时发生纠纷。

对承包商提出的索赔事项,要分清双方责任,及时进行有效的反索赔,以减少和防止损失的发生。5 结束语:不平衡报价仅是投标策略的一种,其他投标策略如多方案报价法,突然降价法、先亏后盈法、许诺优惠条件及争取评标奖励等,也会使业主蒙受一定的损失,随着建筑市场的竞争愈演愈烈,不平衡报价必将与其他投标策略相结合,形成更为复杂的不平衡报价手法,必须引起招标人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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