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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工程造价风险及对策

发表时间:2024-07-23 02:12:57 来源:网友投稿

建设项目由于工期长、投资大、参与组织关系复杂,在实施过程中不确定的因素很多。因而施工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自始至终处于多变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面临各种各样的工程等人风险,基于施工安全、成本控制和市场竞争等方面的需要,搞好风险分析,控制和减少工程造价风险十分必要。

一 施工企业在项目实施各阶段面临的风险

1.招标投标阶段

(1)业主的资信风险

由于种种原因,在我国业主延迟付款是一种普遍现象;业主的信誉较差,故意克扣或拖欠工程款。

(2)垫资不仅会使施工企业资金运转紧张,成本增加,直接影响企业的效益,严重的导致职工工资不能及时发放,造成工人队伍不稳定及人才流失。

(3)勘察设计带来的风险

有些项目在设计方案不确定时业主就进行招标,有些设计单位责任心不强,设计不充分或不完善,甚至有失误,给施工企业的投标报价带来风险。

(4)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带来的风险不同的施工方案,工程造价肯定是不同的。每一种施工方案,都有自身独特的优点和局限。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必须对不同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条件下的风险进行考虑和评估,尤其是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更应当充分考虑工程变更与索赔的风险。

(5)投标报价的决策风险

某些施工企业为了获得施工任务,采取行贿等非法手段。施工企业之间为了竞争,盲目压价,亏损。

(6)合同风险

施工企业要抓好合同的签订和运用,如在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价款的调整与支付、履行期限、工程变更、索赔、竣工结算等核心内容方面要认真推敲和审核,降低工程合同风险。

2.施工阶段

(1)来自,3ki的风险

有些业主不遵循施工的客观规律,追赶工期进程。有些不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办事,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对设计提出修改,导致设计反复变更,致使施工企业的施工准备随之改变,结果是工程质量和工期难以保证,甚至导致施工企业亏损。

(2)监理单位带来的风险

这主要是指由于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拖延签署支付,或是监理工程师过于苛刻,有意拖延支付,或是监理工程师水平低,对一些索赔问题迟迟提不出建议或作不出决定。

(3)国家政策与经济因素变化带来的风险

建筑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第三大产业,它的发展与国家政策密切相关。尤其是国家建设投资结构和规模调控、信贷政策变化等将对建筑行业产生直接的影响,也会影响到施工企业业务的开拓和效益。

(4)异常气候、重大疫情和不可抗力风险

建设项目施工最易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如超出正常年份的雨季、寒冷的冬季,以及发生重大疫情,都会严重影响正常施工,降低工效,甚至被迫停工。

A、职业责任风险

施工人员特定的要求其承担重大的职业责任风险,这种职业责任风险主要体现在:

(1)施工质量责任:施工人员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有关标准和规范组织施工,随意性强,导致工程质量低劣或安全事故。

(2)义务劳动客串投资控制风险:指非常生产性开支严重招标,造成资金失控。

B、施工企业和个人的不规范行为引起的风险。

(1)施工中不执行国家及行业规范和强制性标准。

(2)某些施工人员推销关系户的产品。

(3)施工企业非法转包,违法分包。

C、管理方面的风险

管理方面的工程造价风险是指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

(1)项目领导班子管理经营不善:施工企业项目领导班子配备不合理,素质参差不齐,工作责任心不强,不会管理,不善协调等带来的工程准备不足,管理失控而导致经济损失。

(2)合同管理不善带来的风险:施工企业一定要严格履行合格中对设计变更、索赔程序、依据、条件、期限的规定,否则,损失无法弥补。

(3)施工准备工作不充分:施工企业没有制定科学先进的施工方案,工序安排不合理,材料供应、机械设备到位不及时产生的风 。

(4)内部管理不严带来的风险:因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企业内部行为的一系列管理办法、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严,造成对下属施工队伍计量超合同,材料超供应等。

D、人员方面的风险

(1)人身意外伤害事故风险

(2)关键人员损失:经营或管理骨干调离、死亡或丧失能力,可能导致管理水平下降、营业额下降、成本增加或信贷萎缩,从而使企业蒙受严重损失。

(3)员工对企业不忠带来的风险:建筑材料采购人员收受回扣和购进质次价高的材料,使企业遭受损失;材料使用过程中有意无意的浪费,工作人员不忠于职守使用于建设项目的材料、机械设备遭受盗抢、火灾等。

3.竣工结算阶段

业主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故意压价;业主资金短缺,拖欠工程款;业主不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办理竣工结算;业主转嫁本应由其承担的建设项目的有关规费;由于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手续不完备、质量问题、拖延工期等原因,造成工程造价纠纷,致命无法办理竣工结算;索赔事件,施工企业缺乏有效的索赔证据、依据,无法计价;施工企业工程造价执业人员由于技术或责任心原因计价失误,少数漏算;由于工程造价计价政策、计价依据变化以及材料涨价等因素,导致工程预期利润减少。

二 风险管理对策

风险回避主要是指中断风险源,使其不致发生或遏制其发展。它包括两种方式: (1).先期回避; (2)中途放弃。这两种方式都是基于承担风险的成本大大超过回避的可能费用这样一种认识。一般来说最适宜采用回避技术的有两种情况:第一,某种特定风险所致的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序相当高;第二,应用其它风险管理技术所需成本也超过其产生的效益。风险回避对策往往在决定是否投标报价时采用,如业主要求垫资比例高、时间长的工程项目以及业主资信较低的项目,可以采取风险回避对策。

损失预防是一种事前的、积极的风险控制技术,即采用各种措施努力消除造成风险的一切原因,以达到减少损失发生次数(损失频率)或是损失不发生的目的。例如通过提高质量控制标准以防止因质量不合格而返工或罚款;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明确责权,堵塞管理漏洞;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机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尽量采取可调价合同形式;要求在合同条款中赋予索赔权利,要求按时支付工程款;完备施工中的变更、签证手续;尽量成熟的施工力•法、施工技术等等。

损失减少是指在风险损失已经不可避免发生的情况下,通过各种措施以遏制损失继续恶化或局限其扩展范围使其不再蔓延或扩展,这是一种事后的风险控制技术,它试图通过一系列措施来降低损失的严重程度,使发生损失的影响减到最小。

风险分享对策的主要思路是将企业或项目的风险因素分离开,而不是将它们集中于都可能遭受同样损失的同一部位,以避免发生连锁反应或互相牵连。如合同风险可以借助于风险分享,增加独立风险单位数量,从而达到减少损失的目的。

控制型风险转移是针对财务性风险转移来说的。建设项目实施中有些风险无法通过上述

手段进行有效控制,施工企业只好采取转移手段加以保护自己。风险转移并非转嫁损失,而是指合理、合法的正当途径的转移。如通过合同将勘察设计风险转移给业主;大型项目、技术复杂项目,实施合法分包、转让技术或合同;对于工程造价政策变化、材料涨价风险,争取在合同中写上调价条款,将风险转移给业主等。

风险自留是指既不回避也不转移风险,而白行承担风险即损失发生后商都要。自留风险是处理风险的最普通方法。这种手段有时是无意识的,即当初并不曾有意识地采取某种有效措施,以致最后只好由自己承受,这种无意识或低估将风险及潜在损失承担下来的情形称为被动自留。但有时也可以是主动的,即经营者有意识、有计划地将若干风险主动留给自己,称为主动自留。这种情况下风险承受人通常已经做好了处理风险的准备。作为一种风险财务技术的自留,主要是指主动自留风险。如施工企业预先提留的风险基金。

工程保险就是通过购买相应的保险,将面临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从而达到有效降低风险程度的目的。具体包括以下险种:以工程项目本身为保险标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以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的生命健康为保险标的的意外伤害险;以第三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为保险标的的第三者责任险;以设计人、监理人、咨询商的设计、监理、咨询错误或员工工作疏漏给业主或承包商造成的损失为保险标的的职业责任险等。

工程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在事先评估被保证人业绩和信用的基础上,向债权人保证被保证人能够按照合同规定条款完成工程或及时支付有关款项的信用工具。其种类主要有: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业主支付担保、保修担保、分包担保等。

工程造价有什么风险点,工程造价有什么风险点知识

1 工程造价风险的特点1.1 高发性。在整个工程项目中工程造价风险是经常出现的,所以工程造价风险具有高发性。

在那些大规模施工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气候恶劣、管理不当等导致的施工风险问题。

1.2 客观存在性。整个工程项目实施中都存在着工程造价风险,它是客观存在的,不会随着人的主观臆想而变化。所以工程造价风险对整个工程造价的影响是非常大。

1.3 可变性。在工程建设中,可以通过各种风险防治措施,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管理和消除。但是风险因素会随着情况的变化而变化,风险的类型和危害程度与工程项目的造价密切相关,所以对于工程建设来说工程造价风险是会不停变化的,施工单位要做好对其的分析,掌握其中的规律,制定出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有效管控。

1.4 复杂多样性。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会出现各种不同的问题,由其是对于那些工期长、规模大以及工程结构比较复杂的项目,其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风险因素 。2 建筑工程造价风险的影响因素2.1技术因素在现阶段,科学技术是决定生产力高低的关键所在,在建筑行业也是如此,但是技术因素也会给建筑工程造价带来很大的风险。

技术人员是工程建设中所必须的,但是部分技术的综合能力比较差,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达不到施工的要求,这就导致在施工中很容易引起技术问题,给工程的顺利进行带来了阻碍。

2.2人为因素通常情况下,工程的总承包商将工程以分包的方法分散出去,在施工前期的费用基本都是由承包放垫付的,这就导致在承包方内部出现了部分问题,具体情况如下:①因为工程是转包的,所以承包放内部管理人员没有充分了解工程的整体情况。造价审核工作的质量较差,通常采用计算模版或者经验来完成对项目造价的预算,所以最终的预估结果不够科学。

②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没有全面监管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工程造价完成后就需要拨付相关的工程资金,但是造价监督人员没有对接资金进行有效的监管,使资金出现外流问题。

什么叫工程造价风险,以及如何对工程造价风险进行理解

1.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是指如果建设项目风险事件一旦发生,项目风险的直接或间接后果将造成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提高。引起经济风险的因素一般有以下四个方面: (1)项目所需资源的单价上涨。

(2)工程设计的不完整、不详细、不清楚,给施工和投标报价带来的风险。 (3)工程承包范围是否清楚,承包内容是否明白无误。不要因为工程承包范围不清楚造成互相扯皮,增加项目的风险。 (4)施工单位在投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适合的施工方案,并根据该方案定出准确的报价,如果到施工时才发现原先制定的施工方案不合理要重新制定,则很有可能造起造价的提高风险。

2.工程量风险 (1)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符的风险 工程量清单规定招标单位给出工程量清单,对其偏差负责,在结算时调整。但在实际操作中,招标单位为了规避工程量计算错误的风险,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多少范围内比如正负百分之三,不得调整;或者规定有投标单位复核工程量,负责校正,如果在投标阶段不提出,则视为没有偏差,结算时也不调整。这样招标人就把工程量编制的责任和风险又全部推给了投标人。

如果施工企业不能摆脱清单责任,业主就可以随时以投标人报价里包含的所有工程风险为由来打压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将不得不额外承担不应由自己来担的工程量风险。 (2)工程量清单缺项的风险 虽然在计价规范中规定:“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企业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但承包企业提出的漏项项目往往在投标时就应在投标书中有所体现才易为业主接受和有利于与业主在价格上协商。如果承包企业在审核工程量清单时,没有及时发现漏项或发现漏项却没有向业主提出异议,施工过程中想通过索赔来获得相应的工程款是很困难的,如果想得到一个有利的价格则更难。

(3)合同风险 业主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咨询顾问起草合同,使合同质量很高,其中隐含了大量的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和业主的反索赔条款。再加上承包商很难权力对等参与合同谈判,往往受制于业主,这样就很容易被业主牵着鼻子走,自然就增加了履行合同的风险性,承包商十分轻信业主在合同以外的妥协和承诺,轻率的签定了既没有法律约束力,又无法兑现的“君子协定”,承包商对签定合同的前期准备工作明显不足,对业主的资信和合同的公正性缺乏严格的分析,承包商对合同缺乏识别力,为合同条款不全,不完备,不具体,缺乏对业主的权利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条款时,没有辐射能去修改完善它,不自觉地接受了合同中大量隐含风险,最终在合同施工导致了承包商的损失。因承包撒欢能够对合同审查不严引起的合同漏洞,缺陷造成了不应有的合同风险,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

工程造价工作中应注意防范哪些风险

工程造价工作涉及到许多方面,例如招投标、施工合同、施工设计图、施工过程、工程结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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