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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规定的初中教师每周应该上几节课

发表时间:2024-07-12 12:50:54 来源:网友投稿

由于各地教学条件不同,国家并没有做定额的统一规定,具体要求要查询当地教育局公布的信息。

一般初中教师每周工作量12—16节。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2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每周14节,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学科每周16节。

国家关于教师工作量制度相关规定:

1、全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一般应占全校教师工作量的约2/3。试行办法及暂行规定对各级职务教师担任各种教学工作,进行教材和教学法资料编写工作,专职和主要从事科学研究、生产、实验室工作,兼任党政工作等的工作量计算方法均有详细规定。

2、1985年教育部《关于当前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问题的意见》提出:改革上述试行办法,由各高等学校参照该办法自行决定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办法及其定额,教育部不作统一规定。

教育部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草案。

二、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测全国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国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四、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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