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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舞蹈专业录取规则

发表时间:2024-07-30 02:18:41 来源:网友投稿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录取规则:文理兼招,志愿优先。组织“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考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录取;未组织“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考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统考”专业成绩录取。

将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折合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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