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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设置会计科目的原则

发表时间:2024-07-20 07:08:49 来源:网友投稿

重要性原则不是设置会计科目的原则。

会计科目设置原则,会计学术语,包括:1.合法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2.相关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3.实用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符合单位自身特点,满足单位实际需要。

会计科目作为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其设置应能保证对各会计要素作全面的反映,形成一个完整的、科学的体系。具体地说应该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的若干会计科目,不能有任何漏洞,要覆盖全部核算内容,而且,每一个会计科目都应有特定的核算内容,要有明确的涵义和界限,各个会计科目之间既要有一定的联系,又要各自独立,不能交叉重叠,不能含糊不清。

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连贯性、可比性,便于在不同时期、不同行业间的会计核算指标的分析和比较,提高会计信息的有效性,会计科目的设置应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不宜经常变更。值得注意的是,强调会计科目的稳定性,并非要求会计科目绝对不能变更,当会计环境发生变化时,会计科目也应随之作相应的调整,以及时全面地反映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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