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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生育津贴标准北京

发表时间:2024-05-26 12:26:09 来源:网友投稿

参保范围的女职工,在生育前需要连续缴费9个月,可即时申领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包含分娩当月)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也不用着急,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女性参保职工发生引、 流产或分娩的自然年度中,所在单位首次进行缴费基数核定之月,全部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除以参保职工人数。

产假天数:女职工最少可享158天产假。

女职工与所在单位协商延长产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就高不就低: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用人单位必须补足如果生育津贴高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必须全额发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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