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秒知问答 > 净价法和总价法的区别

净价法和总价法的区别

发表时间:2024-07-18 14:50:18 来源:网友投稿

区别如下:

1、目的不同

①净价法扣减旨在鼓励早日付款而许诺的现金折扣,客户未享受的现金折扣作为“其他收入”处理,通常在收款时入账;

②总价法不扣减旨在鼓励早日付款而许诺的现金折扣,客户享受的现金折扣作为财务费用处理,且总是发生在收账时不影响应收账款的数额。

2、表现不同

①净价法就应付账款而言,则按扣除购货折扣的净价入账,由于超过折扣期付款而丧失的折扣,则作为企业的理财费用;

②总价法就应付账款而言,则按不扣除购货折扣的总价入账,如果在折扣期内付款,则将折扣作为企业的理财收益。

3、效果不同

①以净价法核算时,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均按扣减最大现金折扣后的净额计价入账,符合稳健原则的要求;

②以总价法核算时,将未减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作为实际售价,把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看做理财费用,从而较好地反映销售的全过程,且简便易行。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