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卷五十九列传第四十九(2)
遥妻河东裴氏,高明有德行,尝昼卧,梦有五色采旗盖四角悬铃,自天而坠,其一铃落入怀中,心悸因而有娠。占者曰:「必生才子。」及生昉,身长七尺五寸,幼而聪敏,早称神悟。四岁诵诗数十篇,八岁能属文,自制月仪,辞义甚美。褚彦回尝谓遥曰:「闻卿有令子,相为喜之。所谓百不为多,一不为少。」由是闻声藉甚。年十二从叔晷有知人之量,见而称其小名曰:「阿堆,吾家千里驹也。」昉孝友纯至,每侍亲疾,衣不解带,言与泪并,汤药饮食必先经口。
初为奉朝请,举兖州秀才,拜太学博士。永明初卫将军王俭领丹阳尹,复引为主簿。俭每见其文必三复殷勤,以为当时无辈,曰:「自傅季友以来,始复见于任子。若孔门是用其入室升堂。」于是令昉作一文,及见,曰:「正得吾腹中之欲。」乃出自作文,令昉点正,昉因定数位。俭拊几叹曰:「后世谁知子定吾文!」其见知如此。
后为司徒竟陵王记室参军。时琅邪王融有才俊,自谓无对当时,见昉之文,怳然自失。以父丧去官泣血三年,杖而后起。齐武帝谓昉伯遐曰:「闻昉哀瘠过礼,使人忧之,非直亡卿之宝,亦时才可惜。宜深相全譬。」遐使进饮食,当时勉励,回即欧出。昉父遥本性重槟榔,以为常饵,临终尝求之,剖百许口,不得好者,昉亦所嗜好,深以为恨,遂终身不尝槟榔。遭继母忧昉先以毁瘠,每一恸绝,良久乃苏,因庐于墓侧,以终丧礼。哭泣之地草为不生。昉素强壮腰带甚充,服阕后不复可识。
齐明帝深加器异,欲大相擢引,为爱憎所白,乃除太子步兵校尉,掌东宫书记。齐明帝废郁林王,始为侍中、中书监、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扬州刺史、录尚书事,封宣城郡公,使昉具草。帝恶其辞斥甚愠,昉亦由是终建武中位不过列校。
昉尤长为笔,颇慕傅亮才思无穷,当时王公表奏无不请焉。昉起草即成不加点窜。沈约一代辞宗,深所推挹。永元中纡意于梅虫儿,东昏中旨用为中书郎。谢尚书令王亮,亮曰:「卿宜谢梅,那忽谢我。」昉惭而退。末为司徒右长史。
梁武帝克建邺,霸府初开,以为骠骑记室参军,专主文翰。每制书草沈约辄求同署。尝被急召昉出而约在,是后文笔,约参制焉。
始梁武与昉遇竟陵王西邸,从容谓昉曰:「我登三府,当以卿为记室。」昉亦戏帝曰:「我若登三事,当以卿为骑兵。」以帝善骑也。至是引昉符昔言焉。昉奉笺云:「昔承清宴,属有绪言,提挈之旨,形乎善谑。岂谓多幸斯言不渝。」盖为此也。梁台建禅让文诰,多昉所具。
奉世叔父母不异严亲,事兄嫂恭谨。外氏贫阙恒营奉供养。禄奉所收四方饷遗,皆班之亲戚,即日便尽。性通脱不事仪形,喜愠未尝形于色,车服亦不鲜明。
武帝践阼,历给事黄门侍郎,吏部郎。出为义兴太守。岁荒民散以私奉米豆为粥,活三千馀人。时产子者不举,昉严其制,罪同杀人。孕者供其资费,济者千室。在郡所得公田奉秩八百余石,昉五分督一,余者悉原,儿妾食麦而已。友人彭城到溉、溉弟洽从昉共为山泽游。及被代登舟止有绢七匹,米五石。至都无衣镇军将军沈约遣裙衫迎之。
重除吏部郎,参掌大选,居职不称。寻转御史中丞、秘书监。自齐永元以来,秘阁四部,篇卷纷杂,昉手自雠校,由是篇目定焉。
出为新安太守,在郡不事边幅,率然曳杖,徒行邑郭。人通辞讼者就路决焉。为政清省吏人便之。卒于官唯有桃花米二十石,无以为敛。遗言不许以新安一物还都,杂木为棺,浣衣为敛。阖境痛惜百姓共立祠堂于城南,岁时祠之。武帝闻问方食西苑绿沈瓜,投之于盘,悲不自胜。因屈指曰:「昉少时常恐不满五十,今四十九,可谓知命。」即日举哀,哭之甚恸。追赠太常諡曰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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