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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19高考录取十类照顾项目

发表时间:2024-07-24 05:18:26 来源:网友投稿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19年录取照顾项目,主要有十类:

一、立功受奖、退出部队现役或自谋职业的考生;

二、符合条件的牺牲、立功、残疾、驻边(漠、岛)、空勤、舰艇、航天和涉核等军人的子女;

三、符合条件的牺牲、立功、残疾等警察的子女;

四、烈士子女;

五、2019年1月1日前获得优秀学生,思想品德突出事迹者,中学生学科竞赛全国一、二、三等奖,国际或全国科技竞赛获奖,体育尖子等;

六、少数民族;

七、三峡库区搬迁移民;

八、三侨及台籍考生;

九、农村独生女;

十、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贫困毕业生资格等。凡具备各类录取照顾条件的考生须进行申报,经审批、公示后方可在录取时享受照顾。

考生凭身份证号和网报密码进入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重庆招考信息网登录“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按系统公告和要求准确填报考生各项基础信息。

数据校核无误后将生成考生号,考生在报名点领取报名信息校对卡,核对无误后进行签字确认。市教育考试院将集中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完成报名全部手续。

2019年重庆高考加分项目分值政策公布

4月19日,记者从市教育考试院获悉,重庆普通高考各项政策已经出台,其中3类普通文理类考生可加10分投档,符合条件的加降分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项照顾分值,所有照顾分值只能加入文化成绩。

3类普通文理类考生加10分投档

据了解,按照市教委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这三类考生包括: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另外还有三类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这三类考生是: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报考市属院校的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及荣立二等功(含)以上荣誉称号的人民警察子女。

还有两项政策今年继续实施,但2017年时将取消这两项政策:报考市属院校的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报考市属院校的农村独生女,线下5分可视为达线,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今年之前获奖的6个项目可加5分投档

今年,还有6个项目可享受加分,不过有时间限定。市教委规定:在1月1日前,获得以下6个项目证书、荣誉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普通文、理科),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应届高中毕业考生按万分之一比例评选,受市教委表彰的市级优秀学生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获国家级、省(市)级表彰,经市教委认定)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中阶段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奖者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城市运动会以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在田径等9个项目获集体、单项前六名或参加以上比赛及项目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市教委统一组织测试合格者。

需要提醒的是,在1月1日后,获得以上6个项目证书、荣誉的高中毕业生,高考时不再享受加分。另外考生报考艺术、体育类不加分。考生同时拥有多项项目时,照顾分值不得累加。

重庆高考加分的有哪些项目

为做好我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近日印发了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据了解重庆市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时,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累加。

一、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二、报考市属院校的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及荣立二等功(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公安民警子女,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从2023年普通高考开始,取消此加分项目。取消后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参加普通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予以优先录取;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重庆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加5分)投档(从2023年普通高考开始,考生高中阶段必须在我市少数民族聚居地&lt含自治县、民族乡&gt具有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并在户籍所在区县中学连续三年实际就读);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加5分)投档。

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加10分)投档。

凡符合上述政策性照顾项目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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