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秒知问答 > 复合制国家的邦联制

复合制国家的邦联制

发表时间:2024-07-25 17:43:38 来源:网友投稿

1、 邦联是指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为了共同的利益建立的一种联合体,也称国家的联合,是一种以条约为基础的,松散的国家联盟、联合体、共同体。邦联没有统一的宪法、军队、赋税、预算、国籍,不是一个主权国家,不是单一的国际法主体。历史上的邦联主要有:⑴北美13州刚独立时(1781——1789);⑵1815——1848年的瑞士同盟;⑶1820——1860年的德意志联盟;⑷1819年以前的奥地利与匈牙利的联盟。21世纪初的邦联有独联体(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等);以英国、法国、德国为首的欧共体。

2、 邦联制的主要特征:在国家联盟、联合体、共同体下的各国都是独立的,除了协约明确表示各国让与或委托给邦联机构的权力外,各国保留自己的全部主权并且有自己的政府、宪法,除了在某些方面按协议共同行动外,各自的内政、外交互不从属;邦联的中央机构实际上是国家间的代表会议,共同协商的机构是成员国首脑会议或邦联、共同体的议会,邦联的各种协议、决定或条约必须经过各成员国承认才能生效,各成员国对邦联的决定可以认可,也可以不认可,甚至可以在必要时退出邦联。邦联执行共同事务的机关的权力是由各成员国授予的,它只能同邦联各成员国的政府发生关系,只能对成员国政府产生约束作用,而不能对这些成员国的公民直接发号施令,只有各成员国依本国政府的名义作出的决定,才能对本国的公民发生效力。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