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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法学共同点

发表时间:2024-07-28 05:42:42 来源:网友投稿

1、儒法两家法律思想的相同点

(一)儒家主张人治,法家主张法治

儒家主张人治,孔子重人治 ,轻法治,提出 “为政在人”,“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片面夸大当权者个人的作用,国家的治乱,政事的兴废,完全取决于有无明君圣主,儒家主张把当权者个人置于法律之上。而法家主张法治,认为法任而国治。

(二)儒法刑罚轻重的对立

儒家主张德主刑辅,重视道德教化,主张宽猛相济的刑罚,“民亲爱则无相害伤之意,动思义则无奸邪之心。夫若此者非法律之所使也,非威刑之所强也,此乃教化之所致也”。法家则认为要重刑罚,轻罪重罚,以刑去刑。

(三)儒家主张“刑不上大夫”,法家主张“刑无等级”

儒家在礼治秩序下,刑法的适用也主张别贵贱,分等级,所谓“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有等差”。法家则认为刑无等级,商鞅云:“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 法家认为奖赏刑罚完全要一种客观的标准。

(四)儒法两家代表阶级立场不同

先秦时期的儒家思想以中庸哲学理论为基础,出于维护奴隶主专政而提出来的。而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法家认为,维护贵族世袭特权的“礼”是不公平的,必须将其废除,应实行重刑,借此威慑臣民守法,所以“法治”成为他们推崇的治国方略。

(五)儒法两家的历史观的不同

儒家为了维护已经过时的礼,反对当时新兴封建势力所采取的某些改革措施。法家则提出“不法古,不修今”,主张法律必须紧跟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主张变法革新。

(六)儒法两家重君与重民的分歧

儒家重视民心向背,认为统治者只有争得民心才能巩固自己的统治。法家则主张以君为主,法为君操,势为君处,术为君执。

二.儒法两家法律思想的相同点。

儒法两家的法律思想虽然存在很大的差异,但辩证统一的说,二者也存在相同点:

1、儒法两家都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而提出的政治思想。

2、儒法两家都主张德行并用。

综上所述认为儒法两家的法律思想大异之中也存在着统一的思想,对中国的法律思想都有深远的影响。既要可以从儒家的法律思想中学到要刑罚与道德并施,也可以从法家思想中升华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国的思想为中国的法制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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