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主管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落实全市燃气专业规划和建设计划。
(2)负责本地区燃气工程建设、燃气经营的行政许可以及其他管理工作,负责本地区管道燃气(包括气源厂站、天然气汽车加气母站、城镇燃气干管和瓶组气化供气项目,下同)、总储存容积400立方米以上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等项目的建设、经营(含自供)的行政许可工作。
(3)负责每年向社会公布符合气源适配性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目录,负责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单位的资质许可,对市内四区燃气燃烧器具销售、安装、维修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本地区燃气经营单位、燃气自供单位的特定岗位从业人员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培训工作。
(5)指导本地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对燃气行业进行管理。
本地区燃气管理处是本市燃气行政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区市政公用局规定
本地区城乡建设局或市政公用局或城市管理局是当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制定当地燃气专业规划和建设计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
(2)负责辖区内燃气工程建设、燃气经营、燃气使用及燃气燃烧器具销售、安装、维修管理工作。
(3)负责管道燃气、总储存容积400立方米以上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建设、经营(含自供)的初审以及其他燃气项目的建设、经营(含自供)审批工作。
(4)组织开展辖区内燃气经营单位、燃气自供单位的特定岗位从业人员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培训工作。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
新励学网教育平台
海量全面 · 详细解读 · 快捷可靠
累积科普文章数:18,862,12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