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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层窗间墙防火要求

发表时间:2024-07-30 05:14:47 来源:网友投稿

目前的居民楼房住宅内设计越来越开放化,窗户做的越来越大。从消防安全方面考虑,住宅的窗户是住宅室外火源通过火的热对流(火灾通过热传导、热辐射、热对流三种方式进行传播)侵入室内的唯一通道,是一个着火住宅的火势通过窗户以横向或纵向的方式向另一相邻住户居室(左右邻居或上层邻居)蔓延的主要途径,所以合理进行窗户的防火构造建设非常关键。根据《住宅建筑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一是从楼房设计者和建设者的角度就民用住宅窗户的防火构造建设和设置提出以下意见:

(一)、一般民用建筑住宅

1、住宅建筑上下相邻套房开口部位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8m的窗槛墙或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性实体挑檐,其出挑宽度不应小于0.5m,长度不应小于开口宽度;2当建筑物的外墙为难燃烧体时,防火墙应凸出墙的外表面0.4m 以上,且在防火墙两侧的外墙应为宽度不小于2m 的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该外墙的耐火极限;3当建筑物的外墙为不燃烧体时,防火墙可不凸出墙的外表面。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但装有固定窗扇或火灾时可自动关闭的乙级防火窗时,该距离可不限;4临空的窗台低于0.8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由楼地面起计算不应低于0.8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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