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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幼儿园收费标准

发表时间:2024-08-06 06:15:49 来源:网友投稿

省级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最高350元/月

  本报讯(记者刘晶晶、通讯员陈亮)9月4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对2012年秋季至2013年春季宜昌市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标准予以规定。

  通知规定,宜昌市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主要有保育费和教育费(两项合称保教费)、伙食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其中伙食费标准由幼儿园据实收取并定期向家长公示收支情况。提供晚间住宿的寄宿制幼儿园方可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制度和管理按照《湖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通知中对各级各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的具体收费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省级示范幼儿园保教费,宜昌城区每生每月350元,夷陵区240元,宜都、当阳、远安、秭归、五峰每生每月220元,其他县市200元。市级示范幼儿园保教费,宜昌城区按每生每月300元收取,夷陵区220元,当阳200元,其他县市180元。一、二、三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分为城区和乡镇两种,城区一级幼儿园每生每月最高收费270元,乡镇最高140元;城区二级幼儿园每生每月最高收费240元,乡镇最高130元;城区三级幼儿园每生每月最高收费210元,乡镇最高110元。

  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公办幼儿园一律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规定之外的其他费用,不得在正常教学时间内以开办各种特色班、兴趣班为名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幼儿园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不得收取书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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