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秒知问答 > 初税亩的内容是什么

初税亩的内容是什么

发表时间:2024-08-21 08:29:13 来源:网友投稿

初税亩春秋时期,鲁国在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实行的按亩征税的田赋制度。

原来的“井田制”,是九百亩中取一百亩,即一个小生产单位,一共耕种了112.5亩土地,其中12.5亩土地的产品为应缴纳的税额,税率为0.111111(循环小数,计算方法为12.5/112.5,)。而在初税亩之后,公田之外再收十分之一的税,即一个小生产单位,一共耕种了112.5亩的土地,其中22.5亩土地的产品为应缴纳的税额,税率也就变成了0.2,(计算方法为22.5/112.5)。简介对公田征收其收成的十分之一,作为税赋,对公田之外的份田、私田,同样根据其实际亩数,收取收成的十分之一,作为赋税。这种按耕地的实际亩数收取实物赋税的做法,与“桓管改革”中的“均田分力”、“相地而衰征”,虽有很大的相似之处,但也有一定的区别。“桓管改革”中的“均田分力”、“相地而衰征”,仍是建立在土地国有的基础之上的,而鲁国初税亩的实施,等于承认了土地的私有。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初税亩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