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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诫勉谈话的当年年度考核等次怎么确定

发表时间:2024-08-21 09:29:44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的考核结果包括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机关工人和事业人员的考核包括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问题中所说的"干部",身份应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2015年中组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中组发[2015]12号)第十九条规定,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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