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秒知问答 > 儋州安居房申请条件

儋州安居房申请条件

发表时间:2024-08-21 19:01:44 来源:网友投稿

海南省儋州市申请安居房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1、具有儋州市的非农业户口(不含国营农场和洋浦管理局辖区的非农业户口)。

2、家庭现有住房人均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3、家庭现有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1.5万元。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可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程序如下:

1、向儋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领取申请表,按要求填好表内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并准备上述三个条件的证明材料,交由工作企业或居住地所在的居委会审核(行政、事业单位或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由工作单位审核),主要审核上述三个条件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审核符合要求后,由审核单位进行公示,公示15天,在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审核单位签署同意申请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2、由审核居委会或单位将申请提供经审核的证明材料、公示照片及已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交给所在地的镇政府(单位作意见的交给上一级主管部门),按同样的程序审核、公示、签署同意的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3、由二审单位将申请人的有关申请资料报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