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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增值税专票这两项可以空白不填吗

发表时间:2024-10-06 21:48:39 来源:网友投稿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有些栏目是可以空白的。比如发票上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目,如果交易内容较多,可以在备注栏中详细列明;而“数量”和“单价”栏目,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的情况下,也可以空白。不过发票的“金额”栏目必须填写,因为它是计算税额的基础。发票上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销售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等关键信息栏不能空白,因为这些信息对于税务管理至关重要。所以在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确保关键信息完整,非关键信息栏目可依情况留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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