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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加分政策说明

发表时间:2024-07-08 22:58:20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1、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2、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及以上“三好生”加4分,校级“三好生”加2分;3、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学生,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6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以及生源地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六条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第七条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5]

第八条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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