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购房优惠政策
南京人才购房优惠政策如下:
1、 符合人才购房服务条件的人才可以优先选购,价格是报物价部门统一审批。
2、 人才购房享受对象为南京市户籍相当于A、B、C类人才,须申请时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其他人才须申请时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
3、 人才通过“我的南京”APP或“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在线申请购房服务,申请时须如实填写信息,并根据系统提示提供劳动关系、业绩履历等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在企业工作的人才,因单位性质原因无劳动合同的,须由单位出具有效证明材料;
4、 政府定向筹集房源,根据人才需求,结合项目上市情况批量或整体筹集,在项目销售方案中明确;
5、 市场优先供应房源,全市可售商品住房均对人才优先供应,每批次供应房源为本次申请上市销售量的20%-30%,具体数量由开发企业根据人才需求,在项目销售方案中明确。《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第八条政府定向筹集的房源集中供应。根据每个项目的不同特点,结合位置、套型、价格等因素单独制定销售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供应的房源、数量、价格、对象等内容并向社会公示,人才凭《人才购房证明》到项目现场报名登记,由政府指定的单位或开发企业按照销售方案组织人才集中选房。第十二条鼓励金融机构为人才提供优惠、便捷的金融服务。政府定向筹集的房源原则上以优惠的价格、较低首付比例向符合条件的人才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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