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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资助政策宣传内容

发表时间:2024-07-20 03:12:01 来源:网友投稿

(一)学前“一免”资助对象

秋季学期开学报名时(截止当年8月31日)年满5周岁不超过6周岁的在籍、在园幼儿(以户口簿为准),直接按照核定标准减免保教费。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与等级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入库应符合以下两方面条件:

共性条件:

学生和家庭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个性条件:

学生和家庭在符合共性条件基础上还应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子女,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户学生(学校负责通过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核实);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镇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家庭)、低收入家庭:

城镇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家庭(户口本户主页、学生户页,低保证,低保金领取存折,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城镇低收入家庭(户口本户主页、学生户页,民政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特困人员供养家庭(需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供养金领取存折,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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