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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发表时间:2024-07-24 05:18:40 来源:网友投稿

中国教育在线讯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 获悉,2019年四川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公布如下:

1.退役军人、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边 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 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 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

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武警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的,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烈士子女加2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5.2019年1月1日之前已取得下列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加5分: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主办的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下同)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名称为: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③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④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⑤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活动获得一、二等奖者,以及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 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 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在规定级别的运动会中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并参加省组织的统一测试(具体要求 和办法另文规定)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加分的运动项目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和羽毛球。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省教育厅表彰的省级优秀学生;

(5)四川省委、省人民*及国家有关部委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考生;

(6)获得县(市、区)人民*授予“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市(州)人民*授予“见义勇为勇士”称号、省人民*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英雄”的考生;

(7)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其他突出事迹,经省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给予加分的考生。

符合以上第2至第5条规定的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四川高考的加分政策

适用于在川招生所有院校加分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下同)奥林匹克竞赛获全国决赛一等奖者加10分,获全国决赛二、三等奖及省赛区一等奖者加5分。

(1)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名称为: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③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④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⑤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2)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名称为:①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③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④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⑤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全国一、二等奖者以及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加20分。

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4、对德智体全面发展,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可享受以下录取照顾政策:

(1)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国家有关部委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0分;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省教育厅表彰的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加10分,省级优秀学生加20分;

(3)县(市、区)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公民”考生加10分,市(州)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勇士”考生加15分,省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英雄”考生加20分;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其他突出事迹者,经省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可在20分以内加分。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6、烈士子女加10分。

7、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以及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艺术体操(女)、武术、射击、射箭、举重、赛艇、皮划艇、摔跤、曲棍球、跆拳道、棒球、垒球、柔道、健美操、无线电测向、定向越野等二十七项运动中的任一项运动成绩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标准,经省统一测试或认定合格,可加20分(具体要求和办法另文规定)。

B

适用于省内院校的加分

1、下列考生报考省内院校,录取时,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线的,向学校投档审录: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全国三等奖及省一等奖者和“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全国提名奖及省一等奖者加10分。

(2)对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艺术尖子考生,经省统一测试,成绩达到优秀的加15分,良好的加10分,合格的加5分(测试办法另文规定)。

2、对第一志愿(不含征集志愿)报考我省地方属农、林院校(含由农、林院校合并而成的高校)农、林专业的考生可加10分,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3、对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和攀枝花市东区、西区及少数民族聚居区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我省地方属院校录取时加5分,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降分照顾政策,仅取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再累加。

符合上述政策照顾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关项目照顾政策。

C

适用于艺术、体育类文考加分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省教育厅表彰的省级优秀学生加20分。

(3)对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经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可享受在20分以内的加 分照顾。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和烈士子女加10分。

(5)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以及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艺术体操(女)、武术、射击、射箭、举重、赛艇、皮划艇、摔跤、曲棍球、跆拳道、棒球、垒球、柔道、健美操、无线电测向或定向越野等二十七项运动中的任一项运动成绩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标准,经省统一测试与认定合格,可加20分(具体要求和办法另文通知)。

(6)全省各类艺术、体育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名列全省同类专业前三名的考生,省内院校录取时加20分。

四川广安高考有没有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有少数民族加分项。

广安市2021年高考加分政策如下:

下列考生享受录取加分照顾政策,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1.享受户口所在地加分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2018年8月31日以前有当地正式户籍,其中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才能报考省属院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

(1)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高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需要回原籍参加高考)。

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5分,其他高校加10分。(需要回原籍参加高考)。

(2)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时,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文考成绩加35分,其汉族考生加20分;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文考成绩加20分,其汉族考生加10分。(需要回原籍参加高考)。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时,若学校认可我省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则按我省政策加分投档,由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若学校明确认可的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则投档时按学校要求执行。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4.烈士子女加20分。

2019绵阳中考录取加分奖励照顾政策的规定

录取奖励照顾政策的规定

(一)普通高中录取奖励照顾政策:

1、对市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进行奖励加分。其中国家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加60分,省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加40分、市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加20分。

2.享受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计划均衡分配的学生,按分配学校指令性录取分数线下10分录取;享受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计划均衡分配的学生,按分配学校指令性录取分数线下20分录取。

3.军人子女就读普通高中优待按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考生,由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进行资格审核。

(二)五年制高职专科录取照顾政策:

今年五年高职加分政策调整幅度较大,我市五年高职具体加分规定待省教育考试院政策明确后再另文下发。

考生的加分(即特征分)由县市区招办审核后,按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特征分数据库结构,建立符合五年制高职专科加分条件的考生特征分数据库,于5月25日前报市招生办。

(三)五年制高职专科录取奖励照顾政策的执行办法

1、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须有市、州以上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和原始证件。

2、符合政策照顾的考生由市、县招办负责向社会公示,并报省考试院备案。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关项目照顾政策。

3、思想政治品德表现特别突出的,经省招考委批准,可提供档案由学校审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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