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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随子女落户北京政策

发表时间:2024-07-26 04:25:34 来源:网友投稿

父母随子女落户北京政策如下:

1、 随迁子女应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2、 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3、 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

4、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进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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